完善机关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研究
来源:《机关党建研究》2023年第8期
完善机关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研究
原创 最高检机关党委 机关党建研究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改进完善机关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选拔任用的导向作用。考核评价是检验机关党建工作质效的“最后一公里”,是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夯实党建工作基础、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的重要保障,对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具有重要导向、激励和推动作用。本文以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制的现状、问题为例,探寻机关党建考核评价工作改进提升的思路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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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最高检机关党建考核评价工作基本情况
(一)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
最高检机关党建考核工作结合年终考核等工作进行,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综合平时调研了解、督查检查和述职评议会上现场测评、领导点评等情况,围绕党中央、工委和院党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立足检察机关实际,全面考察各部门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客观评价在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指导推进基层党建工作、落实党建重点任务和发挥表率作用等方面的表现。坚持 “考” “干”统一,将党建工作嵌入中心任务,作为部门考核中的重要项目,计分权重占整体项目的25%,并根据完成党建工作任务质量、效率和效果,确定质效加分项和减分项,逐项量化工作目标,最大程度激励工作创新,有力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二)日常考核与年终评价相结合
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逐级考核、分类指导,注重实效、以考促建的原则,按照“述职述党建、评议评党建、考核考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的要求,强化“功在平时、考在日常”的导向,由“一次性”考核定优劣,向“全过程”考核看平时转变。坚持年终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汇报座谈与实际调研相结合,机关党委适时组织力量,不打招呼、随机走访,对各部门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广泛进行调研,对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压实党建责任制等情况,实行平时动态跟踪把握。年终采取厅级单位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和部门自评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现场述职评议,占比分别为80%和20%。其中,部分部门党组织书记进行现场述职,其他部门书面述职。各部门党组织书记紧扣考核内容,从抓党建促业务的具体措施、工作成效、难题难点破解、政治思想引领等方面,深入总结本部门开展党建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务实管用的工作措施。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进行现场点评,28个部门党组织书记、党员群众代表围绕述职情况和平时了解情况,对各部门党建工作情况进行现场测评。此外,各部门党组织对照考核事项和计分规则开展自评、计分,机关党委根据掌握的情况客观审核把关。
(三)重点考核与全面考评相结合
最高检机关坚持把党建考核工作作为创先争优、激励后进的重要抓手,聚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质量,重点围绕贯彻中央关于党建工作部署要求、落实机关党建重点任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和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情况,认真开展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同时,围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聚焦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一体推进政治建设、业务建设、检察职业道德建设,制定包括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作用发挥、问题整改情况等若干项考核指标,针对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执行“三个规定”、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和检察中心任务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等具体考核内容,实行全面客观的评价考核。
(四)结果反馈与督查激励相结合
坚持把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作为加强检察管理、推进队伍建设特别是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手段,建立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制度,及时反馈考核结果,及时跟踪督查问效。机关党委加强对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分类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成立考核督导组,参加各部门党组织述职评议考核工作,考核工作结束后及时向院党组专题报告,按照要求向工委报告述职评议考核情况,并将综合评价意见反馈各部门党组织书记。抓好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纳入基层党组织评优评先的范围,作为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的依据。对考核等次为“好”的,给予通报表扬,作为最高检“两优一先”表彰和向工委推荐“四强”党支部及创建模范机关先进单位等的重要依据。各级党组织书记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结果为“好”的,年度考核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综合评价等次为“一般”和“差”的,开展约谈提醒,督促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各部门党组织书记认真梳理自己查摆、党委点评、群众评议和综合评价意见指出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逐项抓好落实。机关党委对照清单定期督促检查,通报整改落实情况,并认真总结推广述职评议考核中发现的机关党建工作典型经验,确保考核评价工作扎实有效、不走过场。
二、当前考核评价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责任落实自觉性仍需提高。从党建考核评价工作中发现,部分部门党组织对党建工作的认识仍停留在就党建抓党建上,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的使命感和主动性还不够强。有的部门党组织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不够,真抓实抓党建考核评价不够有力,与业务工作没有完全做到同向聚合,在配合开展党建工作考核评价过程中 “报喜”多、“报忧”少,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形式轻结果的情况。
二是要素设计科学性还需完善。最高检除机关各部门外,还有多家直属事业单位,在党建工作方面既有共性也有个性,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既要全面客观,也要突出分类指导。目前党建考核评价制度和指标体系,对各级党组织党建特点考虑不够,特别是在基础指标和重点指标设置中,针对事业单位的计分权重没有明确体现,因而整体灵活性和科学性还有所欠缺,实操性有待加强。此外,在问题查摆方面,激励性指标的设置相对较少,鼓励检视问题、真正解决问题的正向激励不足。
三是督促指导针对性有待强化。日常党建动态考核和督导工作机制还不够健全,年终考核占比大,过程性、动态性跟踪考核不够。一方面,年度考核以召开座谈会、集体听汇报形式为主,另一方面,平时调研指导多采取听汇报、看材料、翻台账等方式,深入各部门实时、实地参与党建活动的主动性和频次还需进一步提高,在考核评价中对重点工作落实、创新创优关注度还需加强。
三、完善机关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对策思考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在党。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进行自我革命,必须从中央和国家机关严起、从机关党建抓起。下一步,要进一步用好党建考核指挥棒,牵住责任制“牛鼻子”,力求考精、考准、考实,努力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促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效能。
(一)坚持以考定向,进一步强化主责主业意识
检察机关是党绝对领导下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旗帜鲜明讲政治是第一位的要求。要结合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聚焦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到党建考评的各方面、全过程。要牢固树立抓机关党建是本职、不抓机关党建是失职、抓不好机关党建是渎职的理念,推动各部门党组织书记把精力真正投入到党建工作上来,把“责任田”种成“高产田”,一心一意履职尽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和党员教育管理。要压紧压实责任,形成权责清晰、任务明确、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构建清单定责、推动履责、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通过责任层层传递、压力层层传导、任务层层落实,强化机关党建工作落实的“硬约束”。
(二)坚持以考增效,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成效作为考核检验党组织作用发挥的“试金石”“磨刀石”。检察业务工作与党的政治建设、政治目标是紧密融合在一起的,每一项具体工作的部署都是政治工作,根本在于找准结合点,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相互促进、相互融合。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以建设“政治功能强、支部班子强、党员队伍强、作用发挥强”的党支部为目标,坚持抓基层、打基础的鲜明导向,在严密组织体系、严肃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教育管理、严明党建责任上持续努力,积极探索顺应法治要求、体现检察特点的检察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方法举措,优化考核机制,完善责任体系,狠抓工作落实,促进机关党建实现高质量发展,为争当“三个表率”、践行“两个维护”、建设模范机关奠定更加坚实的组织基础。要更好体现党建对检察履职的政治引领,促进检察人员在监督办案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高度统一,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贡献更多检察智慧。
(三)坚持以考促建,实现考核监督常态化、长效化
全面从严治党要注重从小事抓起、从日常管起。做实机关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也要定期对机关党建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检视和诊断,既动态跟踪了解各部门党建工作成效,又及时找准问题症结,形成出现问题第一时间发现、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解决的“回路”和“闭环”。机关党委要加强对“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支部换届、党费缴纳等的监督检查,通过现场观摩、列席指导,多见具体事,多看案事例,注重实绩实效,推进组织生活严起来、紧起来、实起来。此外,应注重将内部考评与外部考评相结合,推进考评主体多方参与、全面覆盖,适当增加党务工作者、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和党建专家学者等的比重,防止出现 “工作靠经验、考核凭印象”的现象。在此过程中,注重各项评价指标之间的内在联系,进一步准确衡量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情况,以党建工作整体成效对一些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进行客观评价,防止孤立和模糊评估,努力消除 “暗区”“盲点”,引领促进各部门党组织把党建工作抓得实而又实。
(四)坚持以考促干,加强考核评价结果运用
完善机关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考用结合是关键,要充分发挥考核评价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通过量化评价标准、活用考核方式、强化结果运用,有效破解过程管控不力、考核办法简单、结果运用缺乏刚性等问题,有效促进担当尽责,治庸治懒治无为,真正评出先进、评出动力、评出团结、评出正气。要坚持激励导向与问题导向并行,既增强压力,又激发动力,确保管党治党的事有人干、责有人担,功有人奖、过有人罚。一方面,完善奖励激励措施,将考核结果与推先评优相结合,对优秀等次的部门党组织予以通报表扬,并通过座谈交流先进经验、在机关乃至系统范围内宣传推介等,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加大问责追责力度,对考核分数靠后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提醒,使党建抓不牢、整改落实不力的人坐不住、慢不得、等不起。
(作者: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课题组)
(课题组成员:缐杰、张红梅、林志莹)
【本文系机关党建研究杂志社2022年度机关党建课题研究获奖成果】
2023-08-22 05: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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