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1月23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茅仲华
来源:广西日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1月23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茅仲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自治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自治区党委正确领导,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自治区党委实施意见,认真落实最高检支持服务保障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意见和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全区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最高检、自治区党委联合召开追授曹艳群同志荣誉称号命名表彰大会,央视《新闻联播》专题报道,激励全区检察干警担当作为,涌现出“全国模范检察院”贺州市八步区检察院和“全国模范检察官”孔德雨、韦斌等一批先进典型,101个集体、169名个人获全国、全区表彰表扬。
一、维护安全稳定,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守好祖国“南大门”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投入更高水平的平安广西建设。全区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2173人,同比上升49.5%;起诉65599人,同比上升32.9%。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边疆安宁。始终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摆在首位,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切实维护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起诉妨害国(边)境管理、走私和跨境贩卖毒品、开设赌场等犯罪5160人,同比上升52.6%,有力维护边境安全。防城港、崇左等地检察机关与法院、海关等部门统一走私犯罪案件执法司法尺度,精准护航边民互市贸易健康发展。依法维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9个市县检察院获评第六批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
宽严相济维护社会稳定。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罚当其罪。对抢劫、故意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始终保持“严”的震慑,起诉3140人,同比上升19.3%;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涉恶犯罪592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推动网络空间安全清朗,起诉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11189人,同比上升88.75%。严格依法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保持在86%以上,一审服判率96.29%,有力促进矛盾化解、社会和谐。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对应受行政处罚的被不起诉人提出检察意见,移送主管机关处理1798人,防止“不入刑”等同于“不处罚”。
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起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754人,同比上升42.8%。会同公安、法院、金融监管等部门出台金融证券领域执法司法协作办法,依法办理最高检交办、督办的重大证券犯罪案件2件,维护资本市场安全。依法打击洗钱犯罪及上游犯罪,起诉172人,涉案金额2.77亿元。积极开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不良资产清收追缴专项行动,起诉骗取贷款、违法发放贷款等犯罪16人。立足监督办案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起诉涉房地产合同诈骗犯罪11人,办理房屋买卖合同类民事诉讼监督案件288件,依法维护房地产交易秩序。
助推社会治理效能提升。认真落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检察建议工作的审议意见。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642份,推动从“办理”向“办复”转变,检察建议落实情况首次纳入平安广西建设考核。自治区检察院就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制发的检察建议获评全国十佳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从源头上减少诉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100%,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99.47%。深入开展重复信访积案实质性化解“清仓”行动,邀请649名律师、90名心理咨询师参与信访化解工作,既解“法结”又化“心结”,信访总量、重复信访双下降。以公开促公正,开展检察听证5399件。自治区检察院办理的刘某某申请民事监督检察听证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二、服务中心大局,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护航高质量发展
紧扣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依法能动履职,有效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营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年”工作,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起诉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959人,同比上升46.4%;起诉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民营企业内部人员犯罪124人;强化对超标的查封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监督,办理涉企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396件,同比上升35.15%。自治区检察院依法抗诉的某公司行政处罚监督案,法院采纳监督意见,依法改判并责令重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罚款减少90%,获评“2023年度全国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稳步规范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完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办理合规案件88件。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案例获评“全区改革攻坚优秀成果”。
更好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全区三级院均设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或办案组,起诉假冒注册商标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62人,同比上升24.62%。与自治区工商联等部门持续开展“保知识产权·护企业发展”专项活动,办理相关案件121件,获评“创新中国”工商联(商会)工作最佳案例。浦北、灵山、岑溪等检察院被国家版权局评为“查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南宁市良庆区检察院建立广西首个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中心,探索一体履职和跨区域集中办理;依法办理广西首例网络游戏私服侵犯著作权案;联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衔接机制入选自治区级制度创新成果。加大对广西特色品牌司法保护力度。柳州市检察院与多部门联合打造螺蛳粉产业产权保护新模式,入选全国工商联民营企业产权司法保护协同创新百佳实践案例。融安县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加强“融安金桔”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获最高检通报表扬。
合力推进清廉广西建设。依法审查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起诉546人,其中原处级干部80人、原厅级以上干部22人。依法办理最高检指定管辖的原省部级干部陈如桂、易鹏飞职务犯罪案件。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起诉行贿犯罪76人,震慑“围猎者”。积极参与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专项整治,起诉相关职务犯罪145人。自治区检察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协同职能部门在全区医疗卫生领域开展专项整治,促进清廉医院建设。针对区属某国有企业及下属子公司职务犯罪多发,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严重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助推清廉国企建设。加强检察侦查,立案侦查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36件46人,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用最严密法治保障绿色发展。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依法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3905件,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166件,督促清理各类垃圾、固体废物4.36万吨,追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及修复治理等费用1.74亿元。服务广西世界旅游目的地和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开展“保护山水呵护漓江”专项法律监督活动,依法办理漓江流域案件478件。协同推进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自治区检察院办理某公司项目污染环境公益诉讼案,涉案企业赔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并投入资金进行生产技术改造,入选最高检“十案示范”案例。持续开展“守护海洋”专项监督,办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68件,北海等地检察机关通过办案督促补植、修复红树林1629亩,经验做法在全球滨海论坛会议上介绍。
法治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依法起诉农村地区毒品、赌博和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犯罪1969人,起诉侵害留守儿童、老人等犯罪545人,有力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起诉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141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00件,督促治理被污染损毁林地、耕地等5.36万亩,治理撂荒、复垦耕地1.09万亩,追缴耕地占用税5.71亿元。梧州检察机关对非法养殖牛蛙开展监督,督促整治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等农用地2100余亩。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及惠农资金管理等重点领域,办理案件1907件。以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向3266名涉案困难群众依法发放救助金3529.75万元。金秀瑶族自治县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妥善管理保护18个传统村落,促进文旅融合发展。
助力更高水平开放发展。服务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依法保障平陆运河等重大项目建设;深化派驻自贸区检察工作,依法办理案件1046件;落实琼粤桂地区反走私检察工作机制,更好服务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联合自治区侨联出台意见,深化涉侨检察工作;依法办理涉港澳台和涉侨案件,维护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服务RCEP高质量实施,成功承办“中国—东盟商事法律论坛”。全力推进中国—东盟检务信息交流中心建设,切实发挥中国—东盟成员国检察官交流培训基地作用,越南、老挝、新加坡等国87名检察官、法官参加培训,持续深化与东盟国家司法交流合作。
三、践行司法为民,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保障民生福祉
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用心用情办好检察为民实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法治守护宜居康寿美丽家园。紧盯食品药品、消防、燃气、安全生产等领域依法履职,办理相关案件1613件。积极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监督办理案件37件,依法促进出行安全。聚焦公积金、医保基金监管、医疗美容等领域突出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推进专项整治,办理相关案件62件。依法起诉暴力伤医、非法行医等犯罪16人,维护医疗秩序和医护人员合法权益。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起诉养老诈骗犯罪155人,追赃挽损2249.7万元;支持起诉涉老年人赡养纠纷等案件73件。巴马县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规范养老金管理,法治守护“长寿之乡”。
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起诉3442人。严惩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起诉52人。持续推进未成年被害人综合救助全覆盖,全年共救助未成年人1017名。最大程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对罪行较轻并有悔罪表现的,依法附条件不起诉1579人。充分发挥综合履职优势,助推“六大保护”融通发力,制发“督促监护令”2008份;推动建设观护帮教基地81个、专门学校34所;与民政、妇联等部门在7个设区市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联合教育部门建成法治教育基地71个;全区1285名检察官在1509所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宣讲2677场,覆盖150万余人。桂林检察机关“赖老师工作室”和贵港市港北区检察院等6个集体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积极参与根治欠薪专项行动,起诉恶意欠薪犯罪17人。依法保障农民工、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办理支持起诉等案件1560件。联合自治区残联等单位出台加强残疾人司法保护的实施意见,办理案件50件,督促建设、改造无障碍设施68处。主动与民政、妇联、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沟通协作,积极探索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就业培训、教育帮扶等多元救助模式,向1184名涉案困难妇女发放司法救助金。兴业县检察院协同妇联,对因家人被害致困的李某妮等5人进行综合救助,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协作典型案例。
坚决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英雄烈士权益。起诉危害国防利益、侵犯军人军属权益犯罪30人,对75名军人军属、退役军人提供司法救助。南宁市西乡塘区检察院办理非法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案,法治守护“戎装”,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针对边境拦阻设施受损问题,防城港、百色、崇左等地检察机关会同南宁军事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军地检察共同维护边防安全。河池市检察院办理的“王道亭烈士墓”公益诉讼案,依法保护红色资源,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四、强化法律监督,以高质效检察履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深化刑事诉讼监督。会同公安机关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规范化运行,依法监督立案(撤案)2586件,同比上升10.3%。联合广西海警局开展“挂案”清理专项行动,相关做法被最高检推广。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提升刑事审判活动法律监督质效。依法提出刑事抗诉172件,采纳率78.5%,同比提升11.43个百分点。防城港市检察院、自治区检察院依法履职、接续监督,并提请最高检抗诉的许某抢劫及重大涉毒案,法院再审追加认定运输毒品罪,对许某改判死刑。以巡回检察监督推进看守所保障律师会见工作,新增律师会见室60间;办理律师控告阻碍执业权利案件27件,共促司法公正。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深化“派驻+巡回”检察机制,开展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巡回检察208次,监督纠正监管执法违法问题1994个;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解决监管场所管理问题隐患435个。持续加强“减假暂”案件监督,对不当“减假暂”提出纠正违法及检察建议562件。加强财产刑执行监督,提出纠正意见1425件,经监督已执行1545.7万元。北海检察机关协同推进涉海涉渔涉边社区矫正对象监管监督工作,解决监管对象“出海难”问题,相关经验被最高检推广。
强化民事诉讼监督。加强对民间借贷、买卖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领域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提出监督意见335件,采纳率84.48%。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414件,采纳率99.76%。加大对执行违法情形监督力度,发出检察建议465件,采纳率99.78%。推进破产程序专项监督,办理案件14件,提出监督意见7件,法院采纳6件。常态化开展虚假诉讼监督,注重发挥类案监督治理效能,提出抗诉36件,发出检察建议71件,涉案金额3.96亿元。
做实行政检察监督。加强对行政诉讼活动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办理案件1500件,提出监督意见594件。积极稳妥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依法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75件。深化与自然资源部门协作配合,对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进行专项监督,办理案件179件,涉及各类土地面积1428.94亩,发出检察建议166件,已采纳119件。落实“府检”联动机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283件,共推法治政府建设。探索开展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相关工作获最高检、司法部通报肯定。
精准规范推进公益诉讼检察。统筹高水平公益保护与高质效履职,全年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698件。办理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诉讼332件,督促收回国有财产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13.03亿元。依法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办理相关案件97件。桂林市象山区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长效保护辖区摩崖石刻,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在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恶意损害公益案件中,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金制度,法院判决追偿赔偿金1438.32万元,警示潜在违法者。邀请2250名民主党派人士、新闻媒体工作者等,组建全区检察机关“益心为公”志愿者队伍,引导公众有序有效参与公益保护工作。
五、深化从严治检,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检,一体加强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能建设,着力锻造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扎实开展主题教育。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筑牢政治忠诚思想根基,切实把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突出加强政治能力建设,常态化开展政治轮训、政治督察,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大兴调查研究,自治区检察院出台64项具体举措,开展7项办实事活动,为基层破难题解新题。以“桂检党旗红”主品牌引领党建、业务、检察官“三品牌”共建,自治区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品牌连续三年获评区直机关“十佳”,机关党建工作在全国检察机关理论学习交流会上作经验发言。
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检政治责任,推动“四责”协同落实到位。积极接受和主动配合最高检党组巡视,一体推进巡视整改和主题教育整改整治。加强对下级院“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管理,推动“关键少数”履职担当。深入推进清廉机关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深化廉政家访制度,以清廉家风促廉洁检风。加强警示教育,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狠抓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全区检察人员记录报告3751件。
全面提升履职能力。持续抓实三年质量建设提升行动,深入开展检察官履职不规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提升检察工作规范化水平。贯彻落实检察改革工作规划,修订全区三级院检察官权力清单,制定监督管理责任清单,健全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三级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办理案件34672件,占比22.03%。深入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同堂培训、检校合作,选派5批次18名业务骨干到浙江、江苏等地检法机关跟班学习,提升检察业务素能。聘请1040名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强化“外脑”赋能。
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坚持强基导向,扎实开展“我为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活动。以全区统一招录方式招录检察官助理179名,帮助偏远地区基层院解决招人难问题;积极争取资金,支持58个基层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及听证室等检察为民项目建设;2个全国薄弱基层院顺利脱薄,持续夯实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基。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全区三级院建设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123个,2个模型分别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二等奖、三等奖。
各位代表,我们牢记检察机关人民属性,把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检察履职始终。一年来,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并落实审议意见。高质量办理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6件,邀请各级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参加检察活动3842人次,对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切实改进工作。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检察工作、听取意见,认真办理自治区政协委员提案2件。深入落实与自治区工商联日常联系机制,畅通民营企业涉法诉求表达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召开7场次新闻发布会,每季度公开发布主要办案数据,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4785件次,持续提升检察公信力。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掌舵领航,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全区各级党委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离不开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全区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与困难。一是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破解检察工作发展难题的能力和效果需要提升;二是部分检察人员司法理念、履职能力、职业素质还不能适应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新要求;三是“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有差距,行政检察、民事检察仍是短板;四是市县检察院专业化建设和基础保障较为薄弱;五是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全面从严治检任重道远。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也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区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解放思想、创新求变,向海图强、开放发展,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重实效、强实干、抓落实,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更好服务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
一是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强化检察机关政治建设,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持之以恒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力铸魂,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以思想理论水平的提高促进政治能力的提升。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既要把讲政治落实到检察履职、监督办案全过程,又要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深化党建和业务有机融合,推进政治强检、文化润检,不断增强检察队伍凝聚力、向心力。
二是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服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涉黑涉恶犯罪和毒品、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等犯罪,维护人民群众安全感。严格依法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规范办理“醉驾”等轻微刑事案件,切实提升轻罪治理质效。聚焦推动经济发展“1+4”重点工作任务,深入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依法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服务保障以实体经济为支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加强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着力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强化“三农”工作司法保障,服务乡村全面振兴。加强环境资源检察工作,助力生态文明强区建设。依法服务保障平陆运河高标准、高质量建设。深化拓展与东盟国家检察合作,法治护航持续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强化法律监督与监察监督贯通衔接,协同推进清廉广西建设。
三是检察为民守护美好生活。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聚焦社区团购、网络营销、直播带货等新业态涉食品安全开展专项监督。加强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积极参与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协同整治医保领域欺诈骗保,持续打击养老诈骗犯罪。依法从严惩治性侵未成年人和拐卖儿童犯罪,协同各方力量推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深化军地检察协作,有力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权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促进涉法涉诉信访源头治理、系统治理。
四是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着力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全面提升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刑事审判活动监督质效。深化“派驻+巡回”刑事执行检察机制,推进派出检察院规范化建设。加强民事生效裁判、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监督,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以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行政检察工作为契机,强化行政诉讼监督,扎实有序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突出抓好公益诉讼法定领域办案工作,以可诉性提升公益诉讼检察精准性规范性。依法规范、稳步推进检察侦查。以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提质增效。
五是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检察队伍。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的意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融合推进领导班子、人才队伍、专业能力、职业保障和纪律作风建设。压实全面从严治检政治责任,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集中开展纪律教育。深化清廉机关建设,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抓实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一体推进检察机关“三不腐”。深化检察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以改革的思维、创新的办法,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深入开展学习曹艳群同志先进事迹活动,让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人员的鲜明履职特征。
各位代表,千川汇海阔,风好正扬帆。新的一年,全区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锚定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目标任务体系,忠诚履职、感恩奋进、担当作为,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2024-02-07 11: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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