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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深入学习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以美丽中国建设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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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2024年第2期《党委中心组学习》

 

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深入学习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以美丽中国建设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时事报告 2024-05-28 16:06北京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时期,全国生态环境系统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新部署新要求,统筹把握当前和长远、局部和全局,聚焦“十四五”时期和到2027年目标任务,拓展和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成果,持续稳定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开好局、起好步、打好基础,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一、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2023年是生态环境领域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党中央时隔五年再次召开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深刻总结了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四个重大转变”和必须处理好的“五个重大关系”,系统部署了“六项重大任务”,并强调“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一项重大要求”,为我们在新时代新征程继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行动纲领和科学指南。

过去一年,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担当作为、履职尽责,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大力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生态环境治理取得新成效。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高质量完成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筹备工作。大会召开后及时召开有关会议传达学习大会精神,梳理贯彻落实大会精神7方面73项具体任务,逐项落实并加强督查督办。推动出台《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关于深化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宣传阐释,稳步推进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中心建设,连续5年举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讨会。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健全工作机制,抓好工作落实。深入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划(2023—2027年)》,对福建、河南、海南、甘肃、青海开展第三轮第一批督察,牵头拍摄2023年度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全力支撑服务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制定实施《生态环境促进稳增长服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

(二)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蓝天保卫战,推动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稳妥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全年完成散煤治理约200万户。累计完成4.2亿吨粗钢产能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4亿吨粗钢产能烧结球团脱硫脱硝、料场封闭等重点工程改造,8.5万个挥发性有机物(VOCs)突出问题整改。组织对重点区域开展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发现并推动解决各类涉气环境问题8.7万余个。深入推进碧水保卫战,印发实施《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开展长江流域水生态评估。完成长江、黄河、渤海入河入海排污口现场排查,发现并推动解决排污口相关环境问题2万余个。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推动入海河流总氮减排和近岸海域水质改善。发布第二批50个美丽河湖、美丽海湾优秀案例。深入推进净土保卫战。启动实施124个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重大工程项目。常态化开展受污染耕地土壤安全利用落实情况遥感监测。加强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推动113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和8个特殊地区印发“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全面完成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启动新污染物治理试点示范。

(三)坚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体系。严格环评准入,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制定实施推动区域重大战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关举措。稳步开展多领域、多层次减污降碳协同创新。编制印发《应对气候变化重点任务(2023—2025)》《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方案》。推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二个履约周期(2021、2022年度)顺利收官。启动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

(四)坚持底线思维,持续巩固生态环境安全防线。持续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监管,完成全国生态状况变化(2015—2020年)调查评估,开展“十三五”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成效评估。发布《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3—2030年)》,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实施方案(2023—2030年)》。有效管控生态环境安全,健全国家生态安全协调机制,编制完成2266条重点河流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生态环境部直接调度指导处置各类突发事件121起。严格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全国运行核电机组和在役民用研究堆、民用核燃料循环设施安全运行,在建核电机组和民用研究堆建造质量总体受控,未发生国际核与辐射事件分级表(INES)2级及以上的事件或事故。

(五)坚持改革创新,着力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完成组织拟订科技促进生态环境发展规划和政策职责划入,谋划推进生态环境科技体制改革。配合中央编办印发《生态环境部权责清单》。推动海洋环境保护法、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制修订,发布3件部门规章,发布生态环境标准100项。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惩处恶意环境违法行为,全年各地办理行政处罚案件7.96万件、罚没款数额总计62.7亿元。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信息化平台建设,推进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共享共用。加强空气质量监测预报能力建设。建设第一批55个国家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印发实施《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导则(试行)》。成功举办六五环境日等国家主场活动,编制印发《关于促进新时代生态文学繁荣发展的指导意见》。成功举办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绿色发展高级别论坛等活动。推动发布中美关于加强合作应对气候危机的阳光之乡声明等文件,推动联合国气候变化迪拜大会(COP28)取得积极成果。宣布实施“非洲光带”项目。提出“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实施倡议。

(六)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部党组举办3期读书班、8次理论中心组学习,部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地方围绕10个课题开展调研。将问题整改贯穿主题教育始终,梳理形成主题教育问题清单和专项整治方案。建章立制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认真开展主题教育“回头看”。扎实推进中央巡视整改工作任务。组织实施二十届中央任期内部党组第一轮巡视。制定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案。对12个部属单位开展纠治“四风”问题专项监督。持续精文减会。稳步推进部系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经过顽强努力,在全力支撑服务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同时,我们顶住疫后经济回升带来的污染物排放大幅增长以及气象条件极为不利等多重压力,战胜了诸多困难与挑战,取得2023年生态环境质量稳中改善的好成绩。大气环境质量方面,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30微克/立方米,好于年度目标近3微克/立方米。全国优良天数比率为85.5%,扣除沙尘异常超标天后为86.8%,好于年度目标0.6个百分点。水环境质量方面,全国地表水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89.4%,同比上升1.5个百分点。长江、黄河干流全线水质稳定保持Ⅱ类。全国地下水Ⅰ—Ⅳ类水质点位比例为77.8%,同比上升0.2个百分点。全国近岸海域海水水质总体保持改善趋势,优良(一、二类)海水水质面积比例为85.0%,同比上升3.1个百分点。土壤环境质量方面,全国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40%以上。其他生态环境目标方面,全国生态质量状况总体良好,核与辐射安全稳定可控,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城市声环境质量总体向好,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生态环境保护任务依然艰巨。一是生态环保结构性压力依然较大。我国产业结构高耗能、高碳排放特征依然突出,煤炭消费仍处高位,货运仍以公路燃油货车为主,今年经济将继续保持复苏回升,由此带来污染物减排压力不小。二是生态环境改善基础还不牢固。生态环境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拐点尚未到来。大气仍未摆脱“气象影响型”,“三水统筹”尚处于起步阶段,部分地区土壤污染持续累积。三是生态环境安全压力持续加大。生态系统质量总体水平仍不高,重要生态空间被挤占的现象仍然存在。长时间重污染天气过程时有发生,生态环境事件仍呈多发频发的高风险态势。核安全监管能力与日益增长的核电规模不适应。四是生态环境治理体系还需健全。生态环境科技支撑存在短板,环境管理市场化手段运用不足,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运行总体水平不高。有的地方存在生态环境监管流于表面、不到位的情况,有的企业法律意识淡薄,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等问题突出。五是全球环境治理形势更趋复杂。当前全球生态环境问题政治化趋势增强,部分西方国家打气候牌,出台碳关税等政策,持续施压我国承担更大的减排责任,应对生态环境领域国际博弈任务艰巨。面对这些突出问题,我们必须采取坚决有力措施推动解决,以自身工作的确定性应对形势变化的不确定性,确保生态环境保护不断实现新进步。

图片2024年1月15日,上海空气质量达优,南京路步行街和外滩附近蓝天白云风景优美,中外游客熙熙攘攘,都市风景独好。中新社发王冈/摄

二、坚决扛起美丽中国建设的政治责任,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必须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为最大的政治。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强调,建设美丽中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要以美丽中国建设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对新时代新征程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作出系统部署。

建设美丽中国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战略任务和系统工程,要锚定2035年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分阶段、有计划推进。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时期,全国生态环境系统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新部署新要求,统筹把握当前和长远、局部和全局,聚焦“十四五”时期和到2027年目标任务,拓展和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成果,持续稳定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开好局、起好步、打好基础,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在指导思想上,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处理好“五个重大关系”,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切实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在主要目标上,在圆满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基础上,到2027年,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国家生态安全有效保障,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形成一批实践样板,美丽中国建设成效显著。在重点任务上,把建设美丽中国摆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突出位置,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守牢美丽中国建设安全底线,打造美丽中国建设示范样板,开展全民行动,健全美丽中国建设保障体系。

具体来说,要重点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以开展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为着力点,梯次推进打造美丽中国建设示范样板。要在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同时,重点抓好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力争在一段时期内先形成一批实践示范样板,再接续滚动实施、分批推进,久久为功推动实现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在区域层面,以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地区、黄河流域等5个区域重大战略为重点,突出区域性、整体性协作,推进综合性的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在地方层面,聚焦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高度统一,因地制宜打造各美其美的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继续抓好美丽河湖、美丽海湾建设。在社会层面,鼓励园区、企业、社区、学校等基层单位开展绿色、清洁、零碳引领行动,营造全社会共建共享美丽中国的局面。

(二)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同步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要把坚持高质量发展作为新时代的硬道理,把握好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辩证统一关系,把资源环境承载力作为谋划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把统筹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作为抓手,把绿色低碳转型作为目标,不断塑造发展的新动能、新优势,持续增强发展的潜力和后劲。要通过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政策和规划环评、项目环评、标准等政策手段,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把经济活动、人的行为限制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能够承受的限度内,为高质量发展把好关、守好底线。要突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碳达峰碳中和的倒逼作用,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转型,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大幅提高经济绿色化程度,在绿色转型中推动发展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要通过推动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工程,推出环境友好的经济、金融政策,鼓励增加生态环保和气候投融资,培育壮大生态环保产业,打造绿色增长新引擎。要进一步加强碳市场建设,完善碳定价机制和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增加市场调节手段,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三)以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主线,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标志性战役。要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刻把握环境污染物和碳排放高度同根同源的特征,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切实发挥好降碳行动对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源头牵引作用,以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为重点,实施一批标志性行动和创新性举措,推动污染防治在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关键指标上实现新突破,确保“十四五”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并取得显著成效。要以PM2.5控制为主线,以重点区域为主战场,以秋冬季为重点时段,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加快消除重污染天气。要围绕促进“人水和谐”,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强化陆海统筹、河海联动,深入推进大江大河、重要湖泊保护治理和重点海域综合治理,基本消除城乡黑臭水体,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要突出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针对不同污染源分类施策,既防增量又减存量,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要加强固体废物综合治理,推动构建大宗固体废物循环利用体系,推动废弃物产品规范回收利用和安全处置,在节约资源的同时减少污染物和二氧化碳排放。

(四)以强化“五个协同”为导向,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要更加注重从系统工程和全局角度寻求新的治理之道,处理好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的关系,坚持统筹兼顾、整体施策、多措并举,不断增强各项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要强化目标协同,自觉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一体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生态保护修复、碳达峰碳中和等工作,在多重目标中寻求动态平衡。要强化多污染物控制协同,遵循减污降碳内在规律,加强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加大氮氧化物、VOCs协同减排力度;强化多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控制,增强减污与降碳的协调性。要强化部门协同,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联动,推动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责任清单,管发展的、管生产的、管行业的部门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环保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强大合力。要强化区域协同,打破传统以行政区域为单位的环境治理模式,强化生态环境区域协同治理,以实施国家重大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为契机,加强区域流域绿色发展协作,强化生态环境共保联治。要强化政策协同,推动财税、金融、投资、价格、产业、区域、科技等政策与环保政策统筹,形成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合力。

(五)以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统一监管为突破口,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要切实履行好生态保护修复统一外部监管职责,持续健全监管制度,提升监管能力,对所有者、开发者乃至监管者都要实施独立有效的监督,当好生态卫士。要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为重点,加强重要生态空间保护督察执法,开展生态状况调查评估和生态保护修复成效评估,通过实施有效监督,督促有关方面尊重和顺应自然,合理安排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建设和生态恢复工作,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综合运用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两种手段,因地因时制宜、分区分类施策,坚持以自然恢复为主,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沙则沙、宜荒则荒,找到生态保护修复的最佳解决方案。特别是要坚决杜绝生态修复中的形式主义、以生态建设之名行破坏生态之实等问题。

(六)以坚持激励约束并重为原则,增强各方保护生态环境的内生动力。要在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法规制度的同时,优化监督执法方式,用数字化、智能化手段加大监管力度,强化对企业的帮扶,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寓服务于监管之中,帮助解决污染治理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进一步健全排污权等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加快构建环保信用监管体系,用好绿色财税、金融、价格等政策,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生态补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实施,把利益融入责任中,实现责任和利益双向转化,真正让守法者、保护者、贡献者得到实惠。要大力弘扬生态文明理念,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消费方式,推动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崇尚生态文明的良好社会氛围。

图片2024年4月19日,江苏高邮,野鸭在清水潭湿地公园水面上飞过。近年来,江苏省高邮市文旅等部门大力推进清水潭湿地公园建设,优化空间布局,扩大湿地面积,完成水生态修复。优美的生态环境吸引了东方白鹳、夜鹭、白鹭等鸟儿在这里筑巢栖息、繁衍。中新社记者泱波/摄

三、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一年。今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美丽中国建设为统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持续攻坚克难、深化改革创新,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切实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不断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奋发有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

(一)积极推进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建立实施体系和推进落实机制。研究制定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指标体系及考核办法,确保“十五五”实现与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工作平稳过渡、有效衔接。开展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分层次推动美丽中国建设地方实践,聚焦区域重大战略打造绿色发展高地,因地制宜打造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继续抓好美丽河湖、美丽海湾建设,培育生态社区等美丽细胞。全面开展“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前期研究。推进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和生态环境相关党内法规制定。

(二)持之以恒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以PM2.5控制为主线,强化源头管控、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污染协同治理。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高质量推进钢铁、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组织实施重点行业VOCs全流程深度治理。开展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扎实推进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组织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深化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强化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措施。持续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推动地级及以上城市明确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环境管理。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入推进大江大河和重要湖泊保护治理。积极开展长江流域水生态监测评估和考核试点,深入推进长江总磷污染控制。持续推进黄河主要支流消除劣V类水体。研究调整水功能区划。组织实施重点排污口整治提升行动,深化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深入实施城市(含县城)黑臭水体整治行动。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深入推进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强化入海河流总氮等污染治理与管控,“一湾一策”实施海湾综合治理。深化海洋垃圾治理,协同推进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和岸滩环境整治。加强海洋生态环境调查、应急处置等基础能力建设。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实施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加快推进源头管控重大工程建设。整县推进耕地土壤污染源排查整治,推动黑土地、盐碱地生态环境保护。严格“一住两公”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加强关闭搬迁企业腾退地块土壤污染管控。深化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稳妥有序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深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因地制宜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动规范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深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加强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打造一批“无废城市”建设标杆。深化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成果,推动大宗固体废物循环利用,加大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力度。深入落实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开展新污染物环境信息统计调查、风险评估和管控。深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加快建设危险废物“1+6+20”重大工程。持续实施重金属减排工程。推动重点省份深入开展铊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和尾矿库分类分级环境监管制度。

(三)积极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深化生态环境服务经济回升向好支撑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强化重大投资项目环评服务保障。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全面落实“三线一单”要求。深入推进城市和产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出台生态环境部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举措。谋划和推动实施一批生态环境领域重大工程。大力推进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建设,总结推广EOD项目典型案例。将碳达峰碳中和有关工作落实情况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编制关于加强全国碳交易市场建设的指导意见,健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逐步扩大行业覆盖范围,谋划做好第三个履约周期管理。建设完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出台全国碳市场温室气体排放管理规定,强化碳市场数据质量日常监管。基本建成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推动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研究应对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持续深化低碳城市、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推进气候投融资标准体系建设。推动实施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方案。

(四)加大生态保护修复监管力度。加快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加强生态破坏问题排查整治。持续开展重点区域生态状况调查评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人为活动遥感监测和荒漠化综合防治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监督评估。完成“十三五”期间25个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生态成效评估。提升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标准,修订发布管理规程和指标体系。全面落实“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深入推进《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3—2030年)》,指导地方制定修订本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推动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加快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建设。研究建立生态安全风险清单台账,组织分领域研究构建生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指标体系,开展重点区域、流域生态安全专题研究,做好重大风险评估研判、监测预警、应急应对和处置工作。

(五)确保核与辐射安全。持续完善核安全监管体系和能力。研究建立核电厂多维度性能指标,组织研究民用核设施操纵人员负面行为清单。启动实施核安全重点专项科研工作。推进国家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技术研发基地建设。加强核安全文化建设,深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培训体系改革。加强核动力厂、研究堆日常监管,强化首堆新堆核安全监管。开展全面加强核电行业核安全管理专项行动。推动核电厂取水安全问题有效解决。加强核燃料循环设施运行监督和环境监管,开展放射性物品运输等生态环境隐患排查系列专项行动,强化重点核设施退役治理工作,统筹做好传统高风险项目及磁约束聚变等新兴项目监管,优化医疗机构辐射安全监管模式。组织开展区域电磁环境现状调查试点,研究构建电磁环境质量指标体系和管理体系。持续规范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及监督执法。加快实施辐射环境监测应急能力建设重大工程项目。

(六)加强生态环境督察执法和风险防范。深入开展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在省域督察中统筹流域督察。扎实推进督察整改,强化调度督促和盯办抽查,推动形成管理闭环。加大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和统筹强化监督力度,扎实推进长江、黄河、渤海、赤水河流域、汉江上游及丹江口库区入河(海)排污口完成溯源整治工作,联合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严肃查处环评、监测等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完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制度,加大排污许可监督执法力度,强化非现场执法手段,开展执法稽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完善国家环境应急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应急准备和响应体系。推动重点河流“一河一策一图”编制全覆盖,分批推进化工园区“一园一策一图”试点工作。加强环境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及时妥善科学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继续做好涉环保项目“邻避”问题防范与化解工作。

(七)大力推进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制定发布关于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推动美丽中国建设的政策文件。谋划凝练生态环境领域重大科技需求,组织实施京津冀环境综合治理重大专项,加强生态环境科技平台建设,打造生态环境领域战略科技力量,促进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深化拓展环境健康管理试点。构建国家环境基准体系,持续推进国家环境基准数据库建设,推动环境基准应用地方试点。开展远洋生态环境科研调查,研究推进极地环境科考。持续深化一体化政务服务和跨部门综合监管,加快建设绿色智慧的数字生态文明。

(八)加快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持续深化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推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深化生态环境统计改革,加快排放源统计与排污许可有效衔接。总结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进一步深化排污权交易制度改革。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推动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加快构建环保信用监管体系。积极推进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制定以及海洋环境保护法、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配套法规规章等制修订工作,抓紧制修订农药、淀粉、石化、铀矿冶等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研究启动机动车“国七”排放标准制订工作。启动“十五五”国家生态环境监测网优化调整,推进天空地海一体化监测网络建设。强化大气颗粒物组分监测和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红树林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健康状况监测。加快建立全国生态质量监测网络,完成地级及以上城市声环境功能区自动监测站点建设。优化地表水、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深化水生态调查、新污染物监测和碳监测评估试点。组织开展第三届全国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深入做好例行新闻发布工作,办好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等活动。持续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系列活动,深化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推进生态环境志愿服务。持续推动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稳妥开展与重点国家、国际组织环境与气候变化对话合作,建设性参与国际环境公约、重要国际环境进程谈判,推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九次缔约方大会(COP29)取得积极成果。推动“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支持“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发展。深入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举办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2024年年会。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深入推进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宣传阐释,继续举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讨会和系列专题研讨会。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加强生态环境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本文系作者在2024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报告,刊发时有删减)

28 05月

2024-05-28 23: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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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见行见效要做到“四个坚持” 山东济南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李旭东:坚持细节为王,下足绣花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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