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基层法治建设提质增效
来源:《群众》杂志2024年第20期
宿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海红:推进基层法治建设提质增效
作者:刘海红(作者系中共宿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编者按: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高水平法治江苏建设,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群众杂志社联合开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栏,集中宣传全省各地区各部门深入推进法治建设的具体举措和积极成效,充分展示全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和崭新风貌。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工作的基础在基层。”宿迁市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持续巩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果,推动法治建设不断向乡镇(街道)拓展深化,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健全乡镇(街道)职责和权力、资源相匹配制度,加强乡镇(街道)服务管理力量”重大改革部署夯实法治根基。
01
突出承上启下,全面凝聚共识
乡镇(街道)作为最基层的行政单元,一头连着上级党委政府,一头连着千家万户。围绕补齐基层法治短板,宿迁市生动践行“推动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良性互动、有机结合”的改革方法论,全面深化集成改革措施,促进乡镇(街道)成为法治建设主阵地。
全面落实任务要求。围绕打通法治建设“最后一公里”,认真研究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2023—2027年)》、中央依法治国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确定的具体任务,确保基层法治建设方向正确。紧紧抓住省委、省政府在宿迁开展“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建设契机,积极争取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支持,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确定5个方面、16项措施。压紧压实全市95个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效发挥法治对乡镇(街道)高质量发展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
主动回应群众诉求。牢固树立“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工作理念,针对2022年全市行政败诉案件数乡镇(街道)占比过半、行政复议纠错案件数乡镇(街道)占比超三分之一的突出问题,深度挖掘“民告官”背后群众对于依法行政、公正文明执法的强烈期待。按照“一年强基固本、两年重点突破、三年成效明显”总体思路,确定到2025年实现乡镇(街道)领导干部法治能力明显增强、群众法治素养和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等四项工作目标,形成推动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的“施工图”“时间表”。分年度制定工作计划,细化乡镇(街道)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节点任务,将乡镇(街道)各项工作有效纳入法治轨道。
充分把握现实需求。围绕乡镇(街道)普遍存在的法治建设职能错位、力量薄弱、资源缺乏等问题,创新建立法治领域“乡镇吹哨、部门报到”机制,统筹市县两级政法、纪检监察、社会工作、组织、宣传、司法行政、财政等部门资源,推动各方资源力量下沉,协同推进法治乡镇(街道)建设。积极探索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具体负责协调推进、督促检查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的工作机制,全面推行司法所长列席乡镇(街道)党政工作会议制度,推进司法所分类建设和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强化基层治理法治支撑。
02
扭住关键环节,实施重点突破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应当在法治中国建设中率先突破。实践中,宿迁市全面推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经验,紧盯乡镇(街道)层面权责不匹配、决策不规范、执行不深入等共性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着力提升基层法治政府建设成效。
突出赋权赋能。基层是行政执法的第一线,行政执法领域广、数量大,必须切实提高综合行政执法效能。宿迁市深入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科学调整乡镇(街道)综合执法赋权事项,明确市县城管部门对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部门的业务指导责任,构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三级一体抓规范”责任体系,确定乡镇(街道)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机构和人员,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让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突出预防预警。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是依法行政的前提。围绕加强基层行政决策源头治理,宿迁市不断规范乡镇(街道)依法决策程序,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未通过合法性审查的文件、事项,不得提交党政会议研究。创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高风险案件预警研判“双轨制”,打造行政争议分层预警模式,指导督促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提高依法行政质效。近两年来,全市行政诉讼发案量、败诉率连续实现“双下降”,2023年全市乡镇(街道)一审行政败诉率同比下降74%。
突出巡察督察。开展法治督察是党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动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的重要载体和有效抓手。宿迁市结合市情实际,积极优化改进法治督察方式方法,探索专家督察机制,邀请省主管部门专家参与,对法治建设工作开展“穿透式”调研、“剖析式”督察,形成短板清单、改进清单,并逐一推动整改。推动政治巡察、法治督察融合实施,将基层法治建设纳入市县两级党委政治巡察内容,通过做好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倒逼被巡察督察单位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03
优化法治供给,提升服务效能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之一。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宿迁市坚持把群众可观可感作为检验基层法治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积极向乡镇(街道)基层群众提供高品质法治产品。
优化法律服务供给。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围绕人民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宿迁市持续将公共法律服务广覆盖工程纳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高质量办好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援助等民生实事,公共法律服务可及性、均等化水平持续提升。精准服务“电商名城”建设,打造宿迁市运河品牌电商法治保障中心,为运河沿线城乡电商提供集法治宣传、教育、服务、保障于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法律服务平台。建立帮扶救助对象“申请即办+上门服务”法律援助机制,开通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优化解纷服务供给。法治是定分止争的有力武器,基层化解矛盾纠纷的实践证明,只有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群众的合法利益才能得到切实维护。为充分发挥法治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关键作用,宿迁市全面推进“四级联动”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建设全覆盖,推动政法、法院、信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资源力量整合入驻,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解决机制,全省深化源头治理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建设苏北片区现场会在宿迁召开。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深入开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优化非诉服务提升”“基层突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专项行动,矛盾纠纷调解率和解决率均位居全省前列。
优化普法服务供给。全民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而基层普法是全民普法的重中之重。宿迁市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创新推动地方性法规“三进三入”(进单位、进校园、进社区,入执法、入监察、入司法)。编印普法“信风”手册、“以案释法”典型案例集,建立领导干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一体推进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程,提升精准普法效果。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持续开展“法治文化村村行”“村(居)法律顾问万场讲法”等活动,创新打造“非遗+法治”宣传品牌,将实用的法律知识送到田间地头、百姓身边,促进法治融入百姓生活,内化为群众“心中的信仰”。
来源:《群众》杂志2024年第20期
作者:刘海红(作者系中共宿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24-11-06 16: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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