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为指引扎实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发展
来源:2025年第4期《党建》杂志
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为指引扎实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发展
陆治原(作者系民政部党组书记、部长)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民政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形成了一系列关于民政工作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刻阐明了事关民政事业长远发展的方向性、根本性、全局性、战略性问题。2024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召开之际,又一次对民政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为新时代新征程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注入了强大动力。各级民政部门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为强大思想武器,科学谋划、扎实推进新时代新征程民政事业改革发展。
一、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的丰富内涵和精髓要义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立意高远、思想深邃、论述精辟、内涵丰富,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指导性,必须全面深刻领悟其思想精髓和核心要义。
牢牢把握新时代新征程民政工作的职能定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这些重要论述进一步明确了民政工作是重要的民生工作、民政部门是重要的民生部门的职能定位。必须胸怀“国之大者”,始终坚持人民至上,适应民政服务对象、民政工作内容的新拓展新变化,怀着大爱之心、爱民之心做好各项民政工作,着力增进民生福祉、促进共同富裕,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牢牢把握新时代新征程民政工作的改革思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民政部门要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政策制度体系、服务保障体系、监督管理体系、社会参与体系。这些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民政工作的动力源泉、改革方向。必须增强改革意识、保持改革定力,坚持系统观念、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四个体系”要求,科学谋划进一步全面深化民政领域改革的重大举措,用改革创新的精神破难题、增活力、提质量,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注入强劲动力。
牢牢把握新时代新征程民政工作的重大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民政部门要着力推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着力提升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社会治理工作水平。这是对民政部门工作重心的高度概括。必须充分认识推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是党中央赋予民政部门的重大责任,充分认识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社会治理是民政工作的基本内容,更好担负民政工作的职责使命。
牢牢把握新时代新征程民政工作的方法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要求各级民政部门积极主动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这些重要论述指明了民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对民政部门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工作方法的重要要求。民政工作直接联系群众,必须不断改进作风,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主动沉到基层一线,敏锐感知群众需求的新变化;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靶向发力,把解民忧、惠民生、暖民心的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
牢牢把握新时代新征程民政工作的政治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民政工作的领导,各级民政部门要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这是对民政工作领导保障的明确要求。必须把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作为根本要求,牢牢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方向,积极主动当好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参谋助手,争取将民政工作纳入重要规划、重点督查,放在全局中谋划和推动,确保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决策部署有效落实。
二、准确把握新时代新征程民政工作改革发展的任务要求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必须对标对表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全面深化民政领域改革为牵引,以完善顶层设计、推进制度创新、加强政策供给为主线,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全面激发民政事业发展活力。
推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人口老龄化是我国的基本国情。确保到2035年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适合我国国情的养老服务体系成熟定型的目标,必须坚持系统谋划。在总体思路上,深入研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实施机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养老服务体系、健康支撑体系“三大支柱”,切实把老年人生活保障好、作用发挥好、权益维护好。加快健全覆盖城乡的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贯通居家、社区、机构三类养老服务形态,构建政府、市场、社会三方协同的养老服务事业产业发展机制,建立权责清晰、分工合作、透明高效的综合监管机制,确保老年人放心、安心养老。
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截至2024年年底,我国仍有3986.7万城乡低保人员、479.7万特困供养人员以及一定数量的临时遇困人员,他们是最需要救助帮扶的群体。必须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研究制定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推动社会救助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切实织密兜牢民生底线。着力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分类救助帮扶,重点关注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低保边缘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群体,做好推动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有关工作,健全民政部门统一认定监测,相关部门分类救助帮扶、及时反馈结果的闭环运行机制。下大力气提高社会救助效能,促进救助供需精准对接,引导支持各类社会组织、经营主体等积极参与救助帮扶,推动完善加强就业救助、产业帮扶等发展性政策举措,推动社会救助更好发挥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功能。
完善社会福利制度。目前,我国还有一定数量的困境儿童、残疾人及精神障碍患者,对他们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在儿童福利方面,重点要研究制定加强困境儿童基本保障工作的政策措施,做好对流动儿童、留守儿童以及各类困境儿童的监测摸排、救助帮扶,健全困境儿童监护制度,完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推进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开门办院”,保障好各类困境儿童合法权益。在残疾人福利方面,重点要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建立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制度;有效履行成年残疾人监护职责;加强和改进精神卫生福利服务,发展壮大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增进残疾人福祉。
优化社会事务管理服务。社会事务工作事关千家万户民生福祉,关乎社会和谐稳定。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婚姻登记是家庭的起点,要逐步推进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国通办”,健全涉外婚姻登记服务管理措施,研究制定加强和规范婚介机构监管的政策措施,探索创新“婚姻服务+”发展新模式,培育文明向上婚俗文化,推进和谐婚姻家庭建设。地名具有记录历史、传承文脉作用,要健全统一监督管理、分级分类负责的地名管理体制,完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推动构建全国统一的标准地名地址体系,完善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和价值认定体系。殡葬既是社会事务的重要内容,又是群众关心的重要民生事业,要强化殡葬行业公益属性,建立健全殡葬政策标准体系和基本殡葬服务制度,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加大城乡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力度,持续推进殡葬移风易俗,更好推进实现“逝有所安”。
健全社会治理制度机制。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要求。在改进行政区划工作方面,重点要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行政区划工作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思路实施机制,完善行政区划调整综合指标及评价标准体系,确保行政区划总体稳定,发挥行政区划重要资源作用。在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方面,坚持一手抓积极引导发展,一手抓规范管理,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研究制定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举措,完善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机制,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在发展慈善事业方面,重点要破解公信力不足、规模偏小、监管效能不强等堵点卡点,研究制定推进新时代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思路举措,健全慈善组织管理、慈善参与、扶持激励、综合监管等制度体系,更好发挥慈善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
三、确保民政领域各项改革部署落地见效
民政事业是全社会共同的事业。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弘扬优良作风,将各项改革部署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民生福祉。
加强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夯实党员干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完善党领导民政领域改革的体制机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制度。健全民政部门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发挥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改革的职能作用。健全改革任务闭环管理机制,清单化、项目化推进改革任务落实,以更大实绩实效检验改革成效。
加强法治建设。坚持改革与法治统一,完善民政法治建设规划,推进制定养老服务、老年人权益保障、社会救助、儿童福利、行业协会商会等领域法律,修订《婚姻登记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规。健全民政法治实施体系,深化民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民政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健全执纪和执法、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有机衔接机制。
强化要素保障。推动将更多民政事项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和财政支持范围、纳入各级各类发展规划。健全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和社会资金有序参与民政事业发展的制度机制。规范发展福利彩票事业,提高福彩公益金使用效能。科学制定“十五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统筹民政服务设施建设,推进服务设施共建共享、有效覆盖、集约利用。推行政府购买基层民政服务,加强基层民政服务站建设,健全基层民政服务网络体系,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
加强作风建设。坚持以严的基调正风肃纪反腐,持续推进社会救助等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树立以实干论成败的鲜明导向,推动民政部门党员干部勇做改革的行动派、实干家,为奋力谱写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扎实作风保障。
(作者系民政部党组书记、部长)
2025-04-03 11: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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