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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作者:admin|分类:未命名|标签:讲话稿范文 领导讲话稿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1月18日在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田云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1年工作回顾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一百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人民检察制度创立九十周年。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省政府、省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省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省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部署和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省检察业务综合质效位居全国第五,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持续提升,为江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把党史学习教育贯穿始终,在筑牢政治忠诚中捍卫“两个确立”

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开展以党史为重点的“四史”学习教育和人民检察史教育,组织全员政治轮训,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井冈山精神、苏区精神、长征精神,引领检察人员坚定理想信念,传承红色基因,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奋楫笃行走好新的赶考之路。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坚决维护党的执政地位、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体现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省委和最高检请示报告274件次,首次专题报告年度法律监督工作。坚决全面彻底肃清周永康、苏荣等流毒影响,确保检察机关对党忠诚、听党指挥、为党履职。发挥党组对执法司法活动的领导监督作用,建立健全检察机关执法司法政治效果评估、政治风险预警处置、重大敏感案(事)件政治把关等机制,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学史力行开新局。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从中探寻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思路、方法和举措。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提出的“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把“我为群众办实事”、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落实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上,落实到惩治犯罪、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上,落实到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上。一年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实现新提升,15个案例入选全国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18项工作在全国交流推介,32项核心业务质效进入全国前列,均创历史新高。

二、聚焦江西改革发展重大部署,在强化履职担当中服务中心大局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江西建设。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8832人、起诉50389人,同比分别上升7%、7.6%。严厉打击敌对势力颠覆渗透破坏、危害国家安全、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犯罪。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扰医伤医等犯罪,起诉184人,南昌、吉安检察机关从严办理两起严重暴力伤医案。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黑恶犯罪849人、起诉黑恶势力“保护伞”21人。严惩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起诉3757人。深入推进“断卡”等专项行动,严惩电信网络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犯罪,起诉8270人,同比上升172.6%。坚决维护金融安全,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等犯罪1202人,同比上升36%。宜春市检察院办理了全国首例操纵“新三板”证券市场案,芦溪县检察院办理了全省首例“自洗钱”案,南昌市东湖区检察院办理的曾某洗钱案入选最高检、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的典型案例。

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决贯彻省委“一号改革工程”部署,认真落实《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服务保障“六稳”“六保”。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坚决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起诉危害企业生产经营犯罪645人,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429人,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349人。改进司法方式方法,尽量减少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探索对涉案企业合规管理,督促依法规范经营。会同公安机关清理涉民营企业刑事“挂案”219件。新干县检察院监督撤销一起近10年的“挂案”,帮助涉案企业放下包袱,全力投入生产经营,营收同比上升30%。密切与工商联、非公维权中心协作配合,办结非公企业诉求681件,提供法律咨询、风险提示3123件次。与省侨联共同出台意见,为侨资侨属企业发展提供法律帮助。省检察院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

护航美丽江西建设。贯彻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部署,协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开展整治非法捕捞水产品、打击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2131人。结合中央环保督察、省人大“环保赣江行”反馈问题整改要求,深化“守护鄱阳湖”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268件,督促修复受损生态。泰和县、新余市渝水区检察院分别对滥伐林木行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促成“碳汇”价值损失赔偿。广昌县、石城县检察院督促整治白莲加工污染环境问题。深化“河(湖、林)长﹢检察长”协作,省林长办公室向全省推广鹰潭“林长﹢检察长”做法。

服务保障乡村振兴。严厉打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严惩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犯罪,起诉179人。严格耕地保护,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起诉146人。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起诉拒不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犯罪39人,支持农民工起诉讨薪555件。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43件。九江、新余等地检察机关针对农村水源污染问题开展监督,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

助力社会治理创新。把检察工作融入社会治理体系,推动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效能,促进社会和谐,引领社会文明。去年4月党中央将“少捕慎诉慎押”从司法理念上升为国家刑事司法政策后,检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不批捕12929人、不起诉12096人,同比分别上升152%和73.7%,诉前羁押率降至47.1%。对决定不起诉的也不放纵违纪违法行为,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适用55552人,适用率90.7%,一审服判率96.3%。针对社会治理中的突出问题,结合办案制发检察建议691件,配合有关部门完善监管制度,加强行业整治。深入落实普法责任制,突出以案释法,开展“百院千人万里行”普法活动,让法治观念浸润人心。全省检察机关22个集体和个人获评全省“七五”普法先进。

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认真贯彻《加强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意见》,强化与监察机关及其他部门在办案中的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完善案件管辖、审查起诉、涉案财物管理等工作机制,形成反腐败合力,办案质效进一步提升。受理各级监察委员会移送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337人,决定逮捕210人、已起诉268人。依法对颜赣辉、叶国兵、周光华等一批腐败分子提起公诉。对检察执法办案中发现的党员、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处理。

坚决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严惩冒充军人招摇撞骗、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等涉军犯罪,起诉10人。信丰县检察院办理的朱某某阻碍军人执行职务案入选全国典型案例。联合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杭州军事检察院开展红色资源保护专项行动,促成修缮革命遗址遗迹、烈士纪念设施891处。加强退役军人司法救助,救助退役军人、军属55人。深化军地协作,开展法律服务进军营活动,受到官兵欢迎。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践行初心使命中保障民生民利

努力办好民生司法案件。严厉打击侵犯群众人身财产权利犯罪,起诉“盗抢骗”“黄赌毒”等多发性犯罪17814人。惩治高空抛物、妨害安全驾驶等新型犯罪,起诉243人。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起诉生产、销售不安全食品以及假药、劣药等犯罪186人,办理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183件。全省检察机关开展问题窨井盖和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等专项监督,南昌、赣州、景德镇、萍乡等地分别开展整治手机APP违法收集个人信息、瓶装燃气安全、道路管网破挖安全、社保医保权利保障等专项监督,促进解决了一批社会关注的民生问题。与十个省直单位建立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开展司法救助2317人,发放救助金3568万余元,同比分别上升149%和102%。

倾力办好群众信访诉求。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18879件信访全部在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对2267件涉法涉诉信访重点案件和324件长期重复信访案件,立足解决问题,加强释法说理和矛盾化解,全部息诉息访。上饶市和婺源县检察院依据法律和政策,为反复信访的程某协调解决民事赔偿、落实低保等问题并给予司法救助,长期信访得到化解。运用检察听证办理疑难信访3432件,既解“法结”又解“心结”。省检察院和南昌、抚州、樟树、乐平等13个检察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做法及成效受到最高检表彰。

用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认真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对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救助全覆盖。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批准逮捕869人、起诉1003人,不批捕1784人、不起诉640人,附条件不起诉1246人,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率3.7%,为五年新低。会同教育、公安等部门落实入职查询和强制报告制度,清退或不予录用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教职工57人,发现并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58件。督促落实家庭监护制度,发出督促监护令1304份,会同妇联等组织同步开展家庭教育指导。2100多名检察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宣讲3527场次。鹰潭市月湖区检察院严惩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强化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救助,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乐安县检察院“刘莹姐姐工作室”致力于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成效明显,刘莹当选首届“新时代江西十大法治人物”。

注重特殊群体司法保护。加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权益保障,关注农村留守人员,起诉相关犯罪3631人,支持老年人起诉追索赡养费20件。会同残联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监督,保障残疾人安全、便利出行。

四、坚持检察机关宪法定位,在加强法律监督中维护公平正义

刑事诉讼监督提质增效。加强介入侦查引导取证、自行补充侦查,提高办案效率,审查起诉平均时长由2020年的44天缩短至29.5天,办案质效历年来最高。落实“两高”常见罪名量刑指导意见,会同省法院出台实施细则,量刑建议更加准确规范。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监督,监督立案276件、监督撤案416件,同比分别上升32.7%和62.5%;追捕392人、追诉509人,同比分别上升22.9%和43%;对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01件。

刑罚执行和监管执法监督不断加强。开展监狱、看守所巡回检察57次,发现并纠正安全隐患及执法不规范问题442个。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监督,筛查1990年以来的相关案件36万余件,监督纠正947件。加强社区矫正和财产刑执行监督,纠正管理不到位问题1222人次,纠正执行不当案件169件。

民事诉讼监督精准务实。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2922件,同比上升15.8%。积极运用专家咨询、一体化办案等机制增强监督精准性,对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82件,对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719件。深化虚假诉讼监督,办理涉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45件,同比上升14.2%。鹰潭检察机关办理李某某跨省虚假诉讼系列案,督促纠正“假官司”12件。上饶市检察院办理潘某某等人民间借贷虚假诉讼监督案,4名当事人及6名涉案司法工作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对裁判结果正确的案件,耐心释法说理,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维护司法权威。

行政检察监督逐步深化。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642件,同比上升19.6%;向审判机关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3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7件;对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282件,同比上升48.4%。努力促进案结事了,实质性化解拆迁补偿、社会保障等领域行政争议269件,同比上升74.7%。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推动解决土地行政处罚决定执行难问题。

公益诉讼检察稳步推进。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788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447件,行政公益诉讼5341件。聚焦安全生产、公共卫生等新领域立案2046件,同比上升127.6%。运用诉前磋商等方式,促成99%的行政公益诉讼在诉前解决问题。持续跟进监督,向法院起诉326件。强化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衔接,加强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协作,开展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试点,构建公益保护支持体系。

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力度加大。积极履行司法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侦查职能,配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百日攻坚行动”,立案侦查徇私枉法、刑讯逼供、虐待被监管人等犯罪57人。

五、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加强自身建设

动真碰硬整治顽疾。全省三级检察院查纠整改各类顽瘴痼疾3732个。从信访案件入手,大力整治办案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开展“下沉蹲点式”业务分析研判,深刻检视和整治司法理念、能力、作风问题。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落实,记录报告7235件,“逢问必录”的政治自觉正在形成。制定145项整改措施,统筹推进中央督导组反馈意见和巡视、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取得实质性效果。

刀刃向内正风肃纪。自觉接受纪委监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加大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核查力度,全省有86名检察人员被立案查处。对2018年以来经审判监督程序改判无罪的5起案件,严肃追责问责22名检察人员。首次启动司法惩戒程序,追究2名检察官司法责任。开展“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实例警示教育,以案促改、以案明纪。

抓源治本建章立制。坚持整治顽疾和建章立制一体推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用制度思维和制度方式巩固提升教育整顿成效。省检察院聚焦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制定6大类72项制度,跟进抓好落实。

持续深化检察改革。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进一步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省检察院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整合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加强对知识产权综合保护。调整南昌铁路运输检察机关刑事案件管辖范围,探索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修订检察官权力清单,改进检察官业绩考评办法,加强检察官员额动态管理,向基层倾斜遴选检察官161名。会同公安机关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提升法律监督质效。选聘340名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借助外脑外力提升办案专业化水平。省以下检察院财物实现设区市统一管理。

不断夯实基层基础。配合完成市、县换届检察长选配工作,新一届市、县检察长的年龄和专业结构明显优化。加强办案组织建设,补充招录专业人才,广泛开展岗位练兵、素能培训,加大典型案例选、培、用力度,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及成果运用,队伍专业能力进一步增强。新版业务应用系统全面运行,检察监督信息化平台及律师互联网阅卷系统部署运用。开展“我为基层解难题”活动,历史遗留的编制使用不规范、公益诉讼鉴定难鉴定贵等难题有效解决。重点帮扶11个薄弱基层检察院,以点带面提升基层检察院建设水平。全省检察机关有193个集体和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德安县检察院“脱薄争先”经验得到最高检充分肯定并在全国推广。

六、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在自觉接受监督中改进检察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抓好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贯彻落实。省检察院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扎实办好省人大代表意见建议126件,逐一报告办理结果。邀请各级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参加检察开放日等活动2541人次。25名全国人大代表集中视察并点赞江西检察工作。自觉接受民主监督。认真办理省政协委员意见建议95件,全部办结回复。邀请各级政协委员调研检察工作、参与公开听证等活动2590人次。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检察工作,诚恳听取意见。自觉接受履职制约。对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不批捕、不起诉案件,严格依法重新审查,改变原决定24人。对法院宣告无罪的公诉案件逐案评查,以案为鉴提升办案质效。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办案活动2448人次。深化与律师良性互动,检律会商全覆盖。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讲好检察故事。定期向社会发布主要办案数据,公开重要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检务透明度指数居全国检察机关前列。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们在感悟百年党史中筑牢理想信念,在传承红色基因中砥砺初心使命,在忠诚履职尽责中坚守法治信仰,在队伍教育整顿中激励担当作为,奋力书写新时代江西检察工作新篇章。所有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各级政府大力支持、各级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支持、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致以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全省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还有差距,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仍需进一步提高;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等惯性思维依然存在,司法理念仍需进一步更新;法律监督职能履行还不够充分,监督质效仍需进一步增强;检察队伍专业素养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还不完全适应,专业化建设仍需进一步发力;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仍需进一步深化。我们将紧盯不放、久久为功,持之以恒解难题、答新题。

2022年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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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02月

2022-02-21 13:3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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