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扫码接着看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作者:admin|分类:未命名|标签:讲话稿范文 领导讲话稿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1月23日在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霍 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中共中央专门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赋予检察机关更重责任。全省检察机关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各项决策部署,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这一年,全省检察机关赓续红色血脉、牢记使命嘱托,以贯彻落实中央《意见》提振精神,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激浊扬清,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198588件,其中审查逮捕案件31477件45274人,审查起诉案件59692件82574人,公益诉讼案件3222件,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04197件次。

一、主动融入全局,服务保障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35045人,起诉71500人,其中严重暴力犯罪2009人。省检察院与省国家安全厅联合创建全国首个省级层面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协作平台,相关做法在全国推广。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提前介入涉黑涉恶犯罪案件112件,批捕496人,起诉839人,推进四大行业领域整治,省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严惩危害生产安全犯罪,批捕99人,起诉221人。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协同完善监检衔接机制,对各级监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决定逮捕175人,起诉299人,办理省管干部案件12人。推进网络秩序综合整治,起诉网络赌博、网络“套路贷”等利用网络实施犯罪15505人,严厉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及上下游“两卡”犯罪。依法严惩非法集资,特别是打着私募基金、区块链等创新旗号的非法金融活动,推动加强金融监管。面对我省局部突发疫情,依法履职推进检察战疫,办理与疫情防控相关案件225件,检察干警下沉抗疫一线2600余人次,莆田市检察机关抗疫做法得到最高检张军检察长肯定。

全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严惩侵害企业权益犯罪,批捕711人,起诉2035人。坚持依法保障企业权益与促进守法合规经营并重,对企业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建议;在10个市县开展企业合规管理试点,督促受到从轻处理的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整改落实,根据非涉案企业申请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合规体检服务。对既未撤案又未移送审查起诉、长期搁置的涉民企刑事诉讼“挂案”,联合公安机关组织新一轮专项清理,排查核实109件,已清理105件,并建立协同督办、定期会商常态化机制。为解决知识产权案件维权难、周期长、成本高问题,整合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组建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或办案组33个,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705人,依法办理剽窃宁德时代、新大陆公司高新技术、假冒南孚电池标识等案件,率先在“知创中国”平台上受理知识产权控告申诉。深入推进“一室一员”机制建设,妥善办理涉台案件129件,依法维护台胞台企合法权益。我省服务企业多项做法被最高检推广,泉州市检察院“亲清护企”工作模式被评为全国十佳检察文化品牌。

积极保障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发展。围绕建设数字福建、海上福建、清新福建,各地制定服务保障意见,在产业集聚区和重点企业设立联络点,开展专题调研、专项监督。着眼促进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相协调,探索海陆共治、河海共治、湾岸共治,龙岩市检察院打造生态修复治理“紫金花”品牌,闽江流域检察机关推进跨区域协作,发布河湖保护《武夷山宣言》,公布13个典型案(事)例。持续推行“五并”海洋检察保护新模式,批捕盗采海砂等犯罪83人,起诉281人。在平潭建立全国首个省级涉海洋公益诉讼智慧管理与法治教育基地,开展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公益诉讼专项监督。

努力引领社会法治风尚。助力诚信福建建设,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用好生态检察、涉台检察等七个特色检察展示平台,开展代表委员视察、行政执法人员现场教学、群众普法宣传等活动,累计接待参观、学习3万余人次。加强以案释法和法律文书说理,依托典型案例开展法治宣传,发布全省性典型案例4批次22件,让案例中的“法”转变为群众心中的信仰。推进“一网两微八端”新媒体阵地建设,加大检察宣传力度,弘扬法治正能量。

二、推进“四大检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面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着力提升刑事检察质效。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始终把住案件质量这个根本。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5218人,不起诉960人。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依法可不批捕和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不批捕4455人,不起诉6065人。严格依法适用逮捕羁押措施,组织对轻刑、涉民企、久拖不决等案件,开展为期半年的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审查1万余人次,决定或建议变更强制措施680人次。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51059件,适用率保持在85%左右,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7.4%,一审服判率达93.8%。充分考量案件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不因认罪而降低证明标准,不因认罪而一味从宽。

紧盯司法不公突出问题,加大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监督力度。连续两年组织对刑拘变更强制措施后未报捕未移诉案件开展专项监督,在41个公安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派驻检察室,推进侦查监督平台应用,督促侦查机关立案466件,监督撤案698件。对依法当捕、应诉而未移送的,追加逮捕869人、追加起诉1128人。厦门市检察机关在办理走私成品油系列案件中,注重审查上下游相关联行为,通过提前介入、立案监督等方式,推动查办洗钱犯罪5件5人,涉案金额1亿余元。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15件,法院已改判、发回重审83件。全面排查整治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对全省1990年以来案件开展评查,发现问题案件556件。开展判实刑罪犯未交付执行专项整治,清理罪犯756人。组织对12个监狱、43个看守所、34个社区矫正机构开展巡回检察,发现和纠正一批监管场所执法和派驻检察室履职问题。深挖违规违法案件背后的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问题,开展“百日攻坚行动”,立案侦查54人,助力纯洁政法队伍。

精准开展民事检察监督。持续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共办理民事检察案件4330件,比升24.6%。努力办好有引领价值的典型案件,提出抗诉65件,促进统一司法标准,推动解决同类问题;注重推进个案的自我纠错机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16件。激活民事检察监督调查核实权,省检察院对一起生效判决错误的民间借贷纠纷案开展调查核实,提请最高检抗诉,最高法采纳改判,为涉案民营企业挽回经济损失4500余万元。对审查后依法不支持监督申请的1425件案件,引导当事人认同正确裁判,共同维护司法权威。对民事审判活动中立案、送达、审限、保全等方面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97件。持续推进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监督纠正虚假诉讼189件,推动有关部门制定防范虚假仲裁机制。南平市检察机关推进虚假诉讼“一案双查”,1名公职人员和9名当事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监督、支持法院解决执行难,对民事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993件,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批捕129人,起诉389人。依靠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联动机制作用,连续两年组织执行案件评查专项监督,并在全国率先发出类案检察建议,全省各级法院积极规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17万人被移出失信名单。

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持续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共办理行政检察案件2185件,比升36.1%。对生效行政裁判结果及行政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监督意见516件。会同省法院建立“行政诉讼专业会议机制”,统一裁判和执法尺度。针对实践中一些行政诉讼案件案结事未了现象,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共化解327件,其中讼争10年以上的85件。办理的一起监督撤销婚姻登记案,推动国家有关部委出台指导意见,在全国范围清理冒名顶替、弄虚作假办理婚姻登记问题。莆田市检察机关排查发现国家取消社会抚养费后尚未停止执行的案件4000余件,会同法院、卫健委落实停止征收,并删除相关被执行人失信信息。针对刑事案件中行政处罚不到位问题,提出监督意见585件。省检察院与省司法厅建立检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开展行政强制戒毒法律监督试点,纠正违法情形68件。跟进监督没收违法建筑物处置问题,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督促职能部门执行281件。

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重点领域加大办案力度,立案办理民事公益诉讼434件,行政公益诉讼2788件。持续推进我省首创的行政公益诉讼诉前圆桌会议机制,运用“磋商”的监督方式办理诉前案件276件,所涉公益问题全部有效整改,提起诉讼的诉求全部得到判决支持。针对公益受损共性问题,持续推进公益诉讼系列专项监督。省检察院与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开展专项行动,督促整修烈士纪念设施1.1万余个。各地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针对城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卫生安全、生活垃圾处置、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协同行政机关开展整治。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探索办理安全生产、公共卫生、妇女及残疾人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案件1260件。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办理相关案件129件,“有爱无碍”让残障人士放心出门。

三、践行司法为民,助力增进民生福祉

秉持“办案就是办别人的人生”,以“如我在诉”境界,让检察办案既有力度更显温度。

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持续落实和提升“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对新收群众信访42882件,能够回复的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领导干部包案办理疑难复杂信访案件,集中办理856件重复信访,已全部办结。对重大争议或影响性案件,以听证形式公开审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与,讲透法理事理情理,三级检察院全覆盖,组织听证1132件。三明市检察院对一起因发放退役军人生活补贴引发的刑事申诉案,由检察长包案办理,通过公开听证促成案结事了。

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持续加大涉农检察工作力度,严惩涉农犯罪。落实扶贫领域涉案财物依法快速返还机制,让被侵占、挪用的扶贫资金尽早发挥作用。发挥国家司法救助制度救急救困作用,以农村地区“五类人员”为重点,对进入检察办案环节的因案致贫、返贫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777万元。紧扣农村人居环境重点领域开展公益诉讼,泉州惠安县检察院运用公益诉讼督促整治农村旱厕1.4万余个。积极推进乡村产业发展,选派检察干警驻村,落实帮扶项目。

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强化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严惩性侵、虐待、拐卖儿童等严重伤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1866人,起诉2444人。宁德市检察机关调卷审查五年来性侵未成年人治安案件128件,依法监督追究刑事责任14人;漳州市检察机关在全市各中小学校、职校设立“青春护航信箱”,收集学生反映突出问题,从中发现线索并依法惩治性侵学生犯罪2人。会同有关部门建成62个“一站式”办案场所,促进询问、证据提取一次完成,尽力防止“二次伤害”。对罪行较轻并有悔改表现的未成年人,依法不批捕711人,不起诉799人,开展针对性帮教。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232名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帮助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创新未检工作模式,我省首创的“督促监护令”机制在全国推广,“春蕾安全员”八项机制在全省推行。

注重司法人文关怀。推行人性化办案,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福州市检察机关办理一起夫妻感情纠纷引发的故意杀人案,8岁女儿目睹凶案现场留下严重心理创伤,且生活无着,市县两级检察院与妇联、学校联动开展心理干预、经济救济,联系爱心企业提供基金救助直到18周岁,爱心接力传递司法温暖与人间大爱。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持续开展“根治欠薪”专项监督,起诉恶意欠薪犯罪21人,帮助710名农民工追讨欠薪1315万元,让辛苦一年的农民工不再“忧薪”。注重维护港澳同胞、侨胞侨眷、外国人合法权益,妥善办理相关案件448件。

四、狠抓教育整顿,一体推进过硬队伍建设

小主,搬砖辛苦,支持一下呗!
打赏完成后,请刷新页面!
也可直接联系获取全文。小二微信:tao8090wang 支付2元查看

VIP专属内容
本站VIP 免费查看
开通会员
开通本站VIP可查看该内容
该内容VIP会员可见,您未登录,请先登录
21 02月

2022-02-21 14:10:23

浏览403 评论0
返回
目录
返回
首页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