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3年1月12日在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贾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十大精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大力指导下,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功能站位、工作站位,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审判质效持续走在全国前列。五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19.4万件,审结417.3万件,同比分别上升32%和32.6%。全市法院在收结案数量持续保持高位运行的情况下,坚持将案件质量放在首位,93.4%的案件经一审即息诉,经二审后的息诉率为98.9%,结案均衡度、案件结收比、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等反映审判执行质效的指标位居全国前列;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和公报案例47件,占全国的20.4%。
——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据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报告,上海司法时间、成本等方面均好于经合组织高收入经济体的平均水平,“司法程序质量指数”连续两年位居全球城市第一。在国家营商环境评价中,上海法院“解决商业纠纷耗时”和“破产法律框架质量指数”两项指标均获得满分,成为“国内最佳实践”。
——司法体制改革持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作为全国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和首个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法院,上海法院大胆探索、统筹推进,将形成的200余项改革制度成果系统集成为18项综合配套长效机制,构建起6大司法运行基础制度体系,30余项改革举措在全国法院推广。
——智慧法院建设效能持续彰显。全面推进全流程网上办案体系建设,打造涵盖诉调、立案、庭审、执行和诉讼服务、申诉信访、审判监督、司法公开等30多个节点的网上办案体系,网上立案、线上诉讼服务、在线庭审成为法院工作新常态,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指尖诉讼、网上解纷”的便利。
——队伍能力素质持续提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邹碧华先进事迹重要批示精神,涌现出以全国党代表周欣、乔蓓华为典型的一批政治立场坚定、审判业务精湛、工作实绩突出的高素质法院人才,累计共有10名法官荣获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称号,8名法官荣获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称号,47名法官荣获上海审判业务专家称号,300余名法官荣获上海审判业务骨干称号。635份司法研究重大课题、裁判文书、案例分析、学术论文在全国法院获奖,位居全国前列。
一、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紧紧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上海工作大局,制定实施一系列司法服务保障意见,积极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依法保障疫情防控。坚决扛起疫情防控重大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各项防疫举措,确保法院工作正常运转、确保司法职能充分发挥。完善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司法举措,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和企业关注的法律热点难点,出台《关于司法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关于涉新冠肺炎疫情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系列问答》,全网传播量超700万,有力发挥司法树规则、稳预期作用。坚持依法战疫,从严从快惩治哄抬口罩价格、殴打防疫志愿者、假借社区团购诈骗等犯罪行为,对324名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形成有力震慑。深入开展“防疫情、稳经济、保安全”大走访大排查,准确适用情势变更、不可抗力等规则,妥善化解因疫情引发的劳动争议、房屋租赁、企业融资等纠纷1545件,采取暂缓强制执行、“灵活查封”等措施,千方百计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奉贤法院审结的某航空救援公司申请延期履行案,通过力促双方达成和解,有力保障抗疫医疗物资及时送达,该案入选“全国法院服务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典型案例”。2022年疫情封控期间,依托网上立案、在线庭审,平均每月网上立案5.8万件、审结案件2.3万件,实现审判执行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全市法院积极投身抗疫一线,共6569名干警参与志愿者服务,为打赢大上海保卫战贡献力量。
持续助力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审结一审商事案件111.9万件,同比上升88.7%。连续五年制定实施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计划,就保护市场主体权益、完善立审执衔接机制、降低诉讼时间成本等方面出台改革举措,法治化营商环境水平持续提升。上海法院网上立案、司法数据常态化公开、全流程网络化办案等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向全国推广。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制定实施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31条举措,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认定为刑事犯罪,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发布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4批40个典型案例,“吴微微被判无罪案”入选“全国法院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十大典型案例”。提升商事纠纷解决质效,审结涉买卖合同、股权转让、投资贸易等合同类纠纷54.5万件,依法维护合同效力和诚信交易;严格审限管理,缩短诉讼周期,降低当事人诉讼时间和成本,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优化办理破产程序,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上海市浦东新区完善市场化法治化企业破产制度若干规定》,设立上海破产法庭和浦东新区法院破产审判庭,完善破产案件集中管辖,健全执行转破产程序衔接、破产府院联动等机制,办结破产、清算案件数从2018年161件上升到2022年1288件,盘活650亿元的资产,清理了结2.3万户债权人逾2500亿元债权债务,让危困企业脱困重生、僵尸企业快速出清。上海法院3件案例入选“全国法院十大破产典型案例”。
服务保障重大战略实施。围绕服务保障浦东引领区建设,制定《关于支持和保障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实施方案》,加强与浦东科技创新体制改革、政府服务管理方式创新、投资贸易自由化等改革领域司法衔接,推动建立与浦东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相适应的司法保障体系。围绕服务保障临港新片区建设,出台专项司法保障意见,与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共建一站式争议解决中心,加强自贸区法庭建设,依法审理涉临港新片区国际贸易、跨境投资等民商事案件,“自贸区数字法庭”“涉外商事纠纷一站式解决工作室”相关经验在全国推广。围绕服务保障科创板设立,出台《关于服务保障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健全涉科创板案件专业审判机制,规范引导资本市场创新。围绕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与苏浙皖三地法院全面深化异地审执协作、司法数据共享、联合信用惩戒、法律适用统一等工作,全方位、多维度推进长三角区域司法协作。
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16.7万件,同比上升277.8%。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为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将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扩展至全市所有基层法院,在全国率先建立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专家咨询制度,推动损害赔偿金额与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相匹配,依法判决赔偿总额52.4亿元,使侵权者得不偿失。杨浦法院连续11年被国家版权局授予“全国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浦东法院被外商投资协会评为“知识产权保护最佳实践单位”。加强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建设,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中心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完善国际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打造知识产权诉讼优选地。加强涉数字经济司法保护,依法审结“腾讯诉蚂蚁平台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等典型案件,成立数字经济司法研究及实践(嘉定)基地,保障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加大“南翔小笼”等“老字号”司法保护力度,惩治“傍名牌”“搭便车”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彰显品牌价值。五年来入选全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和50件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共23件,数量位居全国前列。
维护金融秩序安全。审结一审金融商事案件84.4万件,标的额4220.8亿元,同比分别上升76.6%和140.5%。成立全国首家金融法院,完善金融专业化审判机制,在全国首创证券纠纷示范判决、中小投资者保护智慧舱、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金融市场案例测试等一系列具有引领示范意义的金融审判执行和司法服务新机制,建立“示范判决+专业调解或集约化审理+自动履行”全链条多元化解机制,被世界银行营商环境专家评为“全球金融法治的最佳实践”。审结全国首例民事赔偿责任优先的证券操纵侵权责任纠纷案、信托金融借贷纠纷案等一批具有规则示范和市场导向意义的新类型案件,相关裁判规则被中国人民银行等金融监管机构采纳。妥善审理明天系、安邦系、华信集团等重大涉众型金融案件,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出台《服务保障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若干意见》,在全国首创金融纠纷法律风险防范报告年度发布机制,聘请国际金融法律专家,举办陆家嘴金融司法国际研讨会,上海金融审判国际国内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服务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审结一审海事海商案件1.4万件,同比上升32.9%。深入实施海事审判精品战略,在全国率先建立海事案件外国法查明平台、首推境外诉讼主体概括性授权、首创船舶扣押预担保等机制,8件案例入选全国海事审判典型案例,上海海事司法透明度连续四年位居全国第一。全面推进国际海事司法中心建设,联合航运行业协会、海事仲裁机构等倡议组建“航运法治发展联盟”,成立高端海事司法智库,首次采用法律互惠标准承认外国法院判决,传递我国司法开放包容的积极信号。朝鲜、韩国两国货船在非我国管辖海域发生碰撞后协议选择上海海事法院管辖,充分彰显上海海事司法国际公信力与影响力。依法审结航空货物旅客运输、飞机融资租赁、飞行员劳动争议等涉航空纠纷案件2171件,长宁法院与中国航空运输协会成立全国首个“航空争议调解中心”,为维护航空秩序提供更加专业、便捷的多元解纷渠道。
服务对外开放新格局。主动融入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依法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1.7万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与国际投资和贸易通行规则衔接,准确查明适用国际公约、外国法律作为裁判依据,推进中外民商事判决相互承认与执行,提升涉外争议解决的可预见性,打造涉外法治高地。加强诉讼与仲裁对接机制建设,审结仲裁司法审查案件1968件,依法审查境外仲裁机构在上海仲裁的协议效力确认案等一批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充分尊重当事人选择仲裁解决纠纷的意愿,保障上海“面向全球的亚太仲裁中心”建设。对接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司法需求,成立西虹桥(进口博览会)人民法庭,设立“服务保障进博会专窗”,提供跨域立案、法律咨询、诉前调解、判后答疑等一站式诉讼服务,涉展会相关纠纷高效化解。
二、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平安上海、法治上海建设向纵深推进
坚持严格公正司法,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上海、法治上海建设,助力上海超大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提升。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3.3万件,同比下降10.9%。社会治安持续改善,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处于低位,占全部刑事案件比重稳步下降。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审结涉黑涉恶案件441件1631人,重刑率38.2%,惩治“套路贷”“消费贷”“敲墙党”等涉黑涉恶犯罪,铲除黑恶势力,净化社会风气;累计判处追缴、罚没、退赔财产16亿元,坚决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严惩卢焱等公职人员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彰显有“伞”必打的决心。严惩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6599件,依法判处“杀妻藏尸案”“浦北路杀害小学生案”等案件被告人死刑。加大对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审理“联璧金融”“巨如系”“快鹿系”等一批超百亿元P2P网络借贷案件,上线“非法集资犯罪案件被害人信息核对平台”,为40万余名受害人追赃挽损74亿余元。依法惩治民生领域犯罪,重拳打击制售“注水牛肉”“染色黄鱼”“毒减肥药”等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犯罪1663件,严惩“以房养老”“投资养老”等诈骗犯罪1.1万件,守好民生安全底线。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审结福建省原省长苏树林、中船重工原总经理孙波等职务犯罪案件690件881人,审结行贿犯罪案件111件162人,依法追缴行贿获利,始终保持“打虎”“拍蝇”高压态势。
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该宽则宽、当严则严,落实疑罪从无原则和证据裁判制度,健全非法证据排除机制,依法宣告26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5名自诉案件被告人无罪,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对4.7万名罪行较轻的被告人判处缓刑、管制或免予刑事处罚,轻罪适用率占全部刑事案件比重逐步上升。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履职,持续保持被告人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认真听取律师辩护和代理意见,充分发挥律师促进公正司法和人权保障的重要作用。贯彻少年审判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健全轻罪记录封存、回访帮教等制度,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同比下降70.8%。全面核查近三十年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6.8万件,坚决防止“纸面服刑”。完善国家赔偿制度,依法维护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体现司法人文关怀。
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审结一审行政案件2.6万件,同比上升5.1%。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从2018年的17.5%上升至2022年的65.5%,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旁听、讲评“三合一”模式获评第五届“中国法治政府奖”。强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全市三级法院成立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开展行政争议协调和解,督促主动纠错、实质化解,依法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行政案件协调和解率27.4%。积极探索旧改征收司法执行新机制,加快旧改案件审判执行进度,平均征收周期缩短半年以上,在充分保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有力保障城市更新。
健全执行长效机制。五年来共执结案件79.4万件,执行到位金额1985.3亿元,同比分别上升29.8%和10%,执行力度持续加大。深化执行难综合治理,将执行工作融入市(区)平安建设考评体系,与市发改委、市公安局以及银行、房产、电信等单位共同推动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协同“找人、查物”联动机制,共查询车辆房产、银行证券、工资社保等信息1亿余次,实现对被执行人主要财产和相关信息的有效覆盖。坚持常态化执行攻坚,开展涉民生、金融债权等六大专项执行行动,加大联合信用惩戒力度,在行业准入、生活消费、融资信贷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43.1万条,限制失信被执行人高消费、担任公司高管、购置不动产、招投标建设工程等71.9万人次。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结合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实际情况,全力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对已履行执行义务的及时实施信用修复,营造诚实守信、诚信经营的社会氛围。推进阳光执行,在全国法院率先上线执行财产处置管理系统和终本案件动态管理系统,加强对财产查控、司法拍卖、案款管理、案件终本等重点环节监督管理,有效约束和规范执行权。
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坚持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推广运用上海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与全市17家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6400多家人民调解组织和金融、经贸、航运、知产等行业调解组织在线对接,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非诉方式解决纠纷。平台成立以来,全市法院在线委派委托调解案件30.2万件,调解成功10.2万件。“一站式多元解纷服务”入选“上海市法治为民办实事市级十大重点项目”。与市司法局联合发布《关于深化探索实行调解程序前置工作的若干意见》,在全市法院开展家事、小额债务、消费者权益、劳动争议等纠纷调解程序前置工作,2021年试点以来通过调解前置程序受理纠纷9.2万件,调解成功6.1万件。加强符合超大城市治理需求的人民法庭建设,浦东法院自贸区法庭、松江法院泗泾法庭、青浦法院青东法庭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典型案例。深入开展巡回审理、公开宣判、送法下乡活动,搭建徐汇“甘棠树下”社区法官工作室、黄浦南京东路商圈巡回审判工作站、宝山“枫桥法庭”、金山亭林“屋里厢法庭”等一批接地气暖民心的基层解纷品牌项目。积极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法律六进”活动,推出“百校百讲”“法进百企”“诉讼服务进行时”“执行第一线”“法院院长在线”等一系列受欢迎的法治宣传栏目。全方位构建新媒体矩阵,在微信、微博、今日头条、抖音、快手等平台发布宣传报道3.6万条。延伸司法职能,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有关社会治理、行业监管等方面的问题,发送司法建议2136份。
三、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不断增强
坚持把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作为工作导向,相继推出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建设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等一系列司法便民举措,一个难题接着一个难题破,不断增添司法为民成色。
加强民生权益保障。审结一审民事案件145.5万件,同比上升1.8%。深入贯彻实施民法典,依法审结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房屋买卖、网络购物、社会保障等纠纷25.1万件,妥善处置长租公寓“爆雷”、教育培训引发的群体诉讼,加强对外卖骑手、快递小哥、网约车司机等从业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让司法更具力度、更有温度。妥善审理劳动争议案件6.4万件,常态化开展“为农民工讨薪”活动。加大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力度,审结婚姻家庭、赡养抚养等案件15.4万件,通过引入家事调解员、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完善探望监督人制度等举措,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闵行法院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面推行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审判机制,依法审结首例洋垃圾进口案、废油污染案、非法捕杀中华鲟案等一系列具有典型意义的公益诉讼案件,加强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司法保护,共建长三角区域生态司法保护基地,联合发布长江大保护典型案例,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构建高品质诉讼服务。坚持把方便留给群众的理念,打造诉讼服务大厅、“上海一网通办”诉讼服务栏目、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现场、网络、热线“三位一体”诉讼服务体系,实现“线下一站式、线上一网通”,最大程度减轻群众“问累”“诉累”“跑累”。二中院、普陀、长宁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先进单位”。徐汇、静安、崇明、上海铁路运输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设立诉讼服务智慧舱,成为“不打烊”的法院窗口,该项目获评“上海市法治为民办实事十大项目”和“智慧城市建设优秀案例”。巩固立案登记制成果,在全国率先开发立案系统“智能审查”功能,对符合条件、审查期满7日的案件以及诉调期限届满2个月的案件由系统自动完成立案。开展跨域立案工作,破解异地立案不便问题。推出适老、适残立案服务机制,增设特殊立案窗口,提供聋哑人士手语服务等便民举措。开展“胜诉退费”专项整治,严格执行“案件生效后15日内一次、全案、全额”退费,该项目入选“上海市人民群众最期待的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
引领良好社会风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审理一批紧系人民生活、关乎群众利益、紧贴民法典实施的案件,开设“小案大道理”栏目,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弘扬为行善者撑腰、让失德者失利的司法理念,让广大群众知道法治社会提倡什么、反对什么、禁止什么,以司法引领社会正气、正义。依法审结“居家隔离期间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案”,坚决纠正就业歧视行为。依法审结“遗产无人继承案”,判决对无继承权但承担扶养义务的人适当分予遗产,弘扬积极赡养老人的传统美德。依法审结“校外机构教员猥亵未成年人案”,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校外机构判决承担赔偿责任,对实施猥亵行为的教员判处猥亵儿童罪并终身禁业,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依法审结“可视门铃侵犯隐私判令拆除案”,确立个人行使权利的边界,弘扬邻里相处正道。依法审结“侮辱、诽谤死者江歌及其母亲案”,坚决打击网络暴力行为,维护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四、系统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水平持续提升
坚持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双轮驱动,敢啃硬骨头、勇于闯难关,司法效能进一步释放,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严格落实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完善审判权责清单,并嵌入办案平台和日常工作考核系统,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优化院庭长办案常态化机制,全市法院院庭长办案96.1万件,进一步凸显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对重大案件监督管理的导向。深化人员分类管理,落实单独职务序列改革,建立法官员额全市动态调整和惩戒退出机制,实现法官等级按期晋升、择优选升和法官助理入额遴选常态化,85%以上法院人员向办案一线集中。加强新型审判团队建设,在全市法院组建审判团队738个,推动法官向团队化工作模式转变。在全国率先完成三级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全市法院机构减幅达32%,形成科学合理的内设机构布局。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深入推进集“流程监督、制度监督和信息化监督”于一体的新型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使权责行使、管理、评价更加标准规范。强化对重大疑难复杂等“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建立“四类案件”识别发现、程序运行和配套保障机制,确保院庭长监督不缺位、可追溯。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监督把关作用,严格落实“符合规定必须提交讨论”等刚性要求,全市法院召开专业法官会议4.4万次,意见采纳率99.2%。全面运用“上海法院审判执行监督预警分析系统”,设置“未随机分案”“调解案件被申诉”等24个预警点,对审判权力运行进行实时监督,该系统被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推广。完善适法统一机制,发布系列“类案办案要件指南”,覆盖63种常见案件类型,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和尺度,严格规范法官裁量权。建立改革重大项目培育机制,推动形成一批特色改革成果。
深入推进诉讼制度改革。顺利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开展的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任务,出台小额诉讼、司法确认、特邀调解等10余项制度规定,试点成果被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吸纳。2020年试点以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案件26.6万件,平均审理期限15.6天,较全国平均审理期限缩短近一半。积极推进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完善案件级别管辖、提级管辖、再审程序改革等配套机制,实现审判重心合理下沉,重大典型案件提级管辖有效激活,再审纠错能力稳步提升。深化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浦东、闵行、静安、上海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全市基层法院一审行政案件,在全国率先实现基层法院行政案件集中交叉管辖。
全面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在全国率先推进全流程网上办案体系建设,统一网上办案流程规则,积极推进在线庭审、异步诉讼、电子送达、庭审记录改革、电子卷宗单轨制、智能辅助办案等工作。全市法院网上立案率89.5%、随机分案率91.2%、在线庭审适用率58.6%、电子送达适用率59.1%,新收案件实现100%电子档案单轨制归档,市高院顺利通过国家档案局等部门电子卷宗归档改革国家级试点验收,获评“上海市示范数字档案室”。持续深化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运用,打造涵盖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减刑假释等全流程刑事案件办案体系,智能辅助办案作用进一步加强。
五、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队伍建设取得新进步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队伍提出的“五个过硬”要求,加强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公正司法提供有力保证。五年来全市法院共有115个集体、201人次获得全国级的表彰奖励,虹口、长宁、崇明法院被评为“全国模范法院”“全国优秀法院”,44人次被评为“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加强法院政治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四史”学习教育、“两个确立”主题教育等一系列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参加政治轮训7.4万人次,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进一步提高。持续加强政治机关建设,制定《上海法院领导干部政治建设考察实施办法》,建立干部政治素质档案,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法院工作全过程。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市委巡视整改,深刻汲取任湧飞、张铮等反面典型教训,坚决彻底肃清孙力军等流毒影响;深入整治顽瘴痼疾,重点对涉法涉诉信访、长期未结案件、裁量权行使不规范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有效整治四大方面19类顽瘴痼疾,推动长效常治。实施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培育和推广上海法院党建工作品牌,“智慧云快车直通法院党建制高点”等7个案例被评为“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创新案例”。弘扬新时代法院文化,“邹碧华精神引领工程”“至正剧社”被评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特色项目”。
加强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实施《进一步加强上海法院审判业务领军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优化审判业务领军人才培育机制,开展上海法院审判业务专家、骨干评选,形成以审判业务领军人才为引领、以审判业务骨干为后备的人才梯队。优化年轻干部成长成才路径,用好“邹碧华式的好法官、好干部”“上海法院十佳青年”等平台,常态化推动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抓好分类分级精准化培训,举办高级法官、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团队负责人、中青年干部等各类培训班401期,7.8万人次参训,队伍能力素质进一步提升。
加强廉洁司法建设。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首次对落实“四责协同”情况进行量化考核,督促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共有1091人次主动报告信息1147条,切实防止干预司法行为。开展案件评查、司法巡查、审务督察、明查暗访等,常态化对法官履职、司法作风等情况督促检查。开展“促发展、保安全”专项自查和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重点排查整治审判执行、诉讼服务、信访工作等方面存在的司法作风问题,以群众真满意检验司法作风改进的成效。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五年来共查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32件33人。
六、自觉接受监督,法院工作持续改进
坚持把接受监督作为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健全完善常态化沟通机制,加强意见建议办理和反馈,推动改进法院工作。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环境资源司法保障、代表建议办理等工作情况,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对商事审判、破产审判和涉诉信访等工作开展专项调研。市人大代表提出的178件建议全部办结,转化为推动法院工作发展的务实举措。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按期完成报备工作。完善联络机制,开展走进法院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
认真接受政协监督。向市政协专题通报法院工作,加强与政协委员的日常沟通联络,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认真改进工作。142件市政协提案已全部办结,积极采纳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加强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沟通联系,主动听取意见建议。
依法接受纪检监察监督。深入贯彻落实监察法,支持配合监察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接受监察机关对法院公职人员监督,健全动态监控和风险预防机制,堵塞管理漏洞,以监督促公正。
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审结检察机关抗诉启动的再审案件440件、依再审检察建议启动的再审案件472件,办结其他检察建议1946份,配合开展民事执行案件专项监督等活动,进一步规范检察建议办理流程,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坚持以公开促公正,网上发布生效裁判文书291.5万份,及时公开审判执行信息263万件,庭审直播案件10.8万件,召开新闻发布会254场,发布审判白皮书420份。充分发挥人民参与司法的重要作用,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一审案件25.2万件,陪审率89.4%。邀请特约监督员、特邀咨询员开展调研座谈,走访律协、企业家协会、企业园区,听取意见建议,及时改进工作。
各位代表,五年来全市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最根本的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市各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给予了充分的理解、信任、监督和支持,有力推动了法院工作的进步。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五年来的奋斗历程启示我们,做好法院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根本原则,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下转 15版(上接第9版)必须坚持人民司法这一根本立场,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中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必须坚持改革创新这一根本方法,把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现代科技应用结合起来,持续提升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水平;必须坚持人才队伍这一根本保障,按照既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的要求,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法院队伍。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面对高质量发展新要求,审判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有些案件办理周期过长,有些案件法律适用不尽统一,切实解决执行难仍需付出艰苦努力。二是面对人民群众司法新期待,司法作风还需要进一步改进,涉诉信访问题仍然突出,个别干警对待当事人态度冷淡、语言生硬、推诿拖延等问题依然存在,法院内部评价与人民群众切身感受还存在“温差”。三是面对深化司法改革新任务,审判权力制约监督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健全,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有待加强,落实司法责任制还需更加全面准确。四是面对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还需要进一步巩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面临不少顽固性、多发性问题,个别干警违纪违法,损害了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力。对此,我们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建议
党的二十大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重大部署,为人民法院工作指明了方向。全市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政治建设引领、司法质效为本、数字改革赋能,以高质量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持续开展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筑牢政治忠诚。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市委《实施细则》,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中央、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在上海法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巨大优越性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独特优势,自觉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贯彻到法院工作各领域各环节。
二是围绕中心履职尽责,持续提升司法服务大局水平。牢记“国之大者”,坚持“四个放在”,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应对疫情带来的冲击挑战,精准服务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依法审理好各类经济纠纷案件,切实为企业发展纾困解难,在司法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上展现新作为。创新知识产权审判体制机制,严格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对“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积极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深化金融审判专业化建设,为金融市场改革创新提供明确规则指引。依法审理涉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交易新模式新业态案件,服务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持续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加大产权保护力度,优化破产办理程序,完善高水平涉外审判机制,进一步压缩纠纷解决时间成本,不断提升审判质量效率,为推进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持续发力。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坚持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依法惩治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犯罪,保持惩治贪污受贿犯罪高压态势。
三是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努力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司法新需求。围绕增进民生福祉,依法保障民生权益,深化家事审判改革,加强个人信息司法保护,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基层解难题”活动,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践行“两山”理念,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服务乡村振兴。推进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在切实解决执行难上下更大功夫,及时兑现人民群众胜诉权益。全面深化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和在线纠纷解决机制,为人民群众公正、高效、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便利。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依法保障当事人诉权,深化司法公开,改进司法作风,强化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完善判后答疑机制,让当事人赢得清楚、输得明白。
四是巩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成果,持续推动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坚持放权与监督相统一,压紧压实监督管理责任,完善与新型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相适应的制约监督体系,进一步规范法官裁量权,坚决守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统筹抓好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等重点改革任务,持续优化专业法官会议制度、法律适用统一机制、“四类案件”监督管理机制,从更高水平上推动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创新完善公益诉讼审理机制,依法公正审理公益诉讼案件,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加强智慧法院建设,严格落实在线诉讼规则、在线调解规则和人民法院在线运行规则要求,加大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应用力度,确保在线诉讼“降成本不降质量、提效率不减权利”,努力创造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
五是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力锻造高素质过硬法院队伍。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完善审判领军人才、骨干人才递进式培育机制,推进涉外法治人才和紧缺领域司法人才培养储备,全力培养更多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审判领军人才。强化正风肃纪,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健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确保公正廉洁司法。大力弘扬邹碧华精神,驰而不息涵养新风正气,积极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激励广大法院干警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和真抓实干的实际行动投身上海现代化建设。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大力指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奋力推进新时代新征程上海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上海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3-02-12 09: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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