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4年1月23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黄海龙
来源:广西日报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4年1月23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黄海龙
广西日报 2024-02-06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自治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主要工作
2023年,在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最高人民法院悉心指导下,在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推进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履行法定职责,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主题教育为动力,推动全区法院工作取得新进展。自治区高级法院受理案件18352件,审结、执结16296件。全区法院受理案件1139053件,审结、执结1021453件,同比分别上升6.77%和5.24%;员额法官人均办结案件239件。审判执行质效总体稳中有升,31个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优秀案例,49个集体、74名个人获全国、全区表彰。
一、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助推更高水平的平安广西建设
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认真履行维护国家安全、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边疆安靖重大责任,依法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全区法院审结各类刑事案件46337件、判处罪犯62818人。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边疆安靖。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恐怖、邪教等犯罪,守护好祖国“南大门”。依法惩治走私、偷越国(边)境、跨境赌博等犯罪活动,维护国(边)境管理秩序,对走私偷逃税款2.6亿余元的杨某生等人、“金福”跨境网络赌博系列案罪犯依法重判。积极服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平等保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促进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巩固发展各民族团结奋斗的良好局面。自治区高级法院等8家法院获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崇左中院等3家法院、2名个人荣获自治区第九届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
竭力维护社会稳定、公共安全、人民安宁。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审结涉黑恶罪案101件555人,追缴涉黑财产4.1亿余元。对利用“套路贷”牟利、暴力催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首要分子刘某松判处有期徒刑25年,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依法从严惩治严重暴力犯罪,审结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犯罪案件2344件2956人,对杀人分尸的罪犯陈某依法执行死刑。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审结毒品犯罪案件2946件4630人,对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依法判处死刑,保持高压态势。审结危害生产安全犯罪案件102件,对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依法判处重刑。依法惩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审结醉驾刑事案件8240件,维护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依法审理高空抛物、偷盗窨井盖等违法犯罪案件,维护群众“头顶上”、“脚底下”安全。依法惩治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犯罪,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212件315人,维护群众饮食和用药安全;审结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8718件11026人,涉案金额3.36亿元。
依法惩治腐败犯罪。坚决贯彻党中央反腐败工作部署,保持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421件452人,其中原厅局级干部14人、县处级干部64人。依法审理了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易鹏飞、陈如桂等2名原省级干部重大要案。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惩处,审结行贿犯罪案件46件、判处48人。积极追赃挽损,追缴到位3.45亿元。
坚持办理与治理并重。认真落实“抓前端、治未病”重要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与自治区司法厅联合召开全区调解工作会议,推动把诉调对接向前延伸,加强对调解工作的指导。根据司法数据反映的社会治理问题,发出司法建议624份。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针对物业纠纷高发现象,发出司法建议推进治理,相关案件下降49.62%。
二、坚持为大局服务,以能动司法护航高质量发展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以高质量司法服务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树立“案案都是营商环境”理念,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审结涉企民商事案件345968件、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593件。推进提质增效,涉企民商事案件平均审理时长同比缩短23天。坚持善意文明执行,依法适用“活封”、“活扣”措施,尽可能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建立信用修复激励机制,对已履行裁判义务的34596人屏蔽(撤销)失信信息,对25403名被执行人采用失信预警等措施。开展“企业清淤”专项执行行动,为企业执行回款264亿元,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指导、协调崇左市法院高效执行隆硕高速非诉行政案,助力重大项目顺利推进。
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优化法治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指导意见,把依法平等保护原则落实到个案办理。深化与自治区工商联沟通协商机制,联合设立服务民营企业工作站,共促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当作犯罪、把一般违法作为犯罪处理,强化涉产权案件申诉复查工作。自治区高级法院提级再审蒋某智骗取票据承兑案,依法宣告其无罪,入选最高人民法院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引导企业完善治理、守法经营。
服务现代化产业发展。加强对核心技术、新兴产业、地理标志产品等司法保护,审结知识产权案件6175件,同比增长7.19%,保护创新、激励创造,助力“桂字号”品牌叫响大江南北。柳州市法院妥善审理螺蛳粉注册商标侵权纠纷案件,梧州市法院建立系统保护六堡茶工作机制,护航特色产业发展。来宾、崇左市法院稳妥处理涉糖产业纠纷,维护糖企糖农合法权益,守护我区“甜蜜”产业。平果市法院铝业人民法庭建立“金融+工业”纠纷一站式化解机制,助推铝产业发展。南宁中院成功调解一起标的1.8亿元的新能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助力新兴产业发展。
服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融合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审判职能作用,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审结金融案件85358件,维护金融秩序稳定。助力地方金融机构清缴不良资产,清收回款107亿余元。正确适用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的司法解释,支持历史性问题楼盘复工续建,参与化解大型房企风险,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服务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北海中院推动7个问题楼盘复工复产,盘活资产33.14亿元,让2325户购房者实现“安居梦”。加强破产审判工作,审结破产案件808件,盘活资产2408.67亿元,推动“僵尸企业”有序退出、防止风险外溢,帮助困境企业转危为机。自治区高级法院和桂林中院积极协助、依法处理涉航空公司相关纠纷问题。
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制定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意见,推行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审判,审结环境资源案件10701件,用最严密法治保护广西绿水青山。防城港市港口区法院依法审理许某等非法占用红树林林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保护红树林湿地,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典型案例。加强执法司法联动,建立完善漓江流域、西江流域、红水河流域、北部湾海域司法保护协作机制,汇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依法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妥善审理涉碳案件,来宾中院依法审理某矿业公司诉某水泥公司产能指标纠纷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碳达峰碳中和典型案例。
服务乡村振兴和农业强区建设。依法惩治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犯罪,依法化解山林、土地、水利纠纷,促进乡村社会治理。妥善化解涉农产品产销、特色产业投资、乡村旅游等纠纷,助力乡村产业发展。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审结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案件73件99人。支持土地经营权依法有序流转,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实施意见,提出20条举措,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协同推进乡村振兴。全区321个人民法庭和396名法院驻村干警,在农村产业发展、矛盾纠纷化解、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服务扩大对内对外开放。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服务保障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助力我区全面融入国内大循环。南宁铁路运输法院依法审理一起行政处罚案,兼顾监管规范和促进发展,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服务保障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典型案例。组织平陆运河沿线法院共研司法保障举措,推出服务保障平陆运河建设12条措施,南宁、钦州市法院参与化解一批涉平陆运河纠纷。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公正高效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及海事海商案件1317件,办理涉外司法协助、涉港澳台司法互助事务603件。成功承办中越边界省份法院研讨会,与越南谅山省、广宁省法院签署合作备忘录。最高人民法院确定广西等五个省(区)法院开展国际司法协助试点,自治区高级法院可以向特定条约缔约国中央机关,直接提出司法协助请求和转递相关材料;指定全区15个基层法院跨区域集中管辖涉外民商事案件;高质量运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南宁国际商事法庭,构建诉讼、仲裁、调解相互衔接的涉外民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护航“一带一路”、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RCEP协定实施行稳致远。
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依法审结行政案件20633件。全区法院新收行政一审案件在2022年比上年下降17.69%基础上,2023年同比再降7.52%,降幅排在全国前列。与自治区司法厅、检察院协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大力适用示范性裁判,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推动各级政府设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73家,更高效化解争议;持续发出行政审判白皮书、司法建议,促进依法行政。深化府院联动,推广市长、院长、检察长法治政府建设会商机制,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出庭应诉率为98.84%。
三、坚持为人民司法,以高质量司法保障民生福祉
用心用情审理每一起案件,依法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促进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
办好涉民生案件。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审结涉教育、就业、医疗、养老、消费、社保等案件99911件。推动建立“法院+工会+人社+N”机制,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联合调处机制,维护新零工经济从业人员权益。连续多年开展涉农民工工资专项执行行动,2023年为农民工追回欠薪1.94亿元。妥善处理医患纠纷,助力改善医患关系。南宁市青秀区法院伶俐人民法庭获评全国平安医院建设表现突出集体。发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发挥司法教育、评价、指引、规范作用,以公正裁判树立行为准则、传递社会正能量。
持续推进解决执行难。聚焦人民群众关切,迎难而上、持续攻坚,全区法院执结案件324896件,同比上升6.92%,到位金额475.74亿元,同比增加37.2亿元。出台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实施意见,加强与公安、自然资源等部门协调联动,进一步打通查人找物、财产变现、精准惩戒等方面堵点。推动创新举措,提升裁判自动履行率,贵港市法院执行立案时向当事人发出“一督促六预告”,促成1664名被执行人自动履行6617.4万元。常态化开展涉民生、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涉金融债权等系列专项执行活动,解决重点领域执行难题。贺州、河池等地在乡镇街道、农村社区建立执行联动工作室,汇聚社会力量共同解决执行难。
注重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与妇联合力加强妇女权益保障,运用家事调查、家事调解、心理辅导等机制,联动化解家事纠纷,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65824件,用司法温情守护家庭温暖。合浦县法院星岛湖人民法庭等3家单位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对家庭暴力零容忍,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238份,1个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反家暴典型案例。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审结相关案件51件145人,涉案金额1.36亿元,守护百姓养老钱。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畅通涉军维权渠道,妥善审理涉军人军属案件。强化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保障。联合自治区残联等部门出台保护残疾人实施意见,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引领向上向善社会风尚。
全方位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依法从严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审结性侵、虐待、拐卖儿童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367件,对此类犯罪人员严格落实从业禁止制度。对涉罪未成年人秉持“教育、挽救、感化”司法理念,坚持宽容但不纵容,该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追究。落实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呵护留守儿童、离异家庭儿童健康成长,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3089份,督促“甩手家长”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将司法保护融入家庭、学校、网络;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区法院1330名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桂林市等地122家法院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成为热门“打卡地”,玉林市创新“家校院”联动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模式,未成年人犯罪同比下降26.30%。
做实为民办实事。持续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完善“线上+线下”诉讼服务模式,部分法院打造24小时不打烊一体化诉讼服务区,实现全时段自助立案、查询案件信息等,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升级12368热线,从各地法院分散接听优化为由自治区高级法院集中接听,实现“统一受理、分类处置、一号通办”。完善“法院+”多元化解格局,推动人民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全区法院诉前调解纠纷43.48万件。持续开展广西示范人民法庭和“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方便群众在家门口解决纠纷。
全面推行“有信必复”。努力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以“如我在诉”意识,加大涉诉信访化解力度,力求件件“有人管、认真办、及时复”。全区法院信访案件回复率99.33%,排全国法院第三。深入践行“浦江经验”,推动全区法院院庭领导接访下访、办理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包案化解涉诉信访465件。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遵循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原则,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8名公诉案件和19名自诉案件被告人宣告无罪。推动落实庭审实质化、提升二审案件开庭率,发挥严格把关、依法纠错、权利救济等功能。依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支持律师依法履职,认真听取律师意见。构建法院与律师良性互动关系,推广9840名律师运用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为律师提供在线立案、网上阅卷、开庭排期等服务,全区484名律师入驻人民法院参与调解案件19524件。坚持“应救尽救”、“把好事办好”,发放司法救助金5761万元,依法减免缓交诉讼费9735.3万元,为困难群众撑起司法“暖心伞”。
四、坚持审判与管理齐抓,促进提升审判质效
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紧抓审判执行主责主业,推动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持续稳步提升,多项审判管理指标呈现趋优态势。
加强审判监督管理。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压实院庭长对“四类重点案件”的监管责任,全面推行院庭长“阅核制”,强化对案件质量把控。完善分案机制,做到“原则上随机分案,调整分案必留痕,指定分案必经审批”,有效防止办“关系案”、“人情案”。发挥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体检表”、“指挥棒”作用,持续强化“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理念,有效促进提升办案质效。完善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工作机制,开发类案检索系统,发布典型案例、参考性案例99个,推动裁判尺度统一。自治区高级法院及河池等地法院成立司法案例研究基地,全区54个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
强化对下督促指导。落实高级法院监督指导责任,加强审判工作片区培训指导,常态化研判、通报审判执行运行态势,发挥高级法院“统”的优势,加强对改判、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案件研究分析,发挥“后审监督前审”作用。规范提级管辖和再审提审,对确有错误应该改判的案件,不通融、不护短,依法改判。开展“建功新时代创新在基层”活动,自治区高级法院首批定点联系南宁市江南区法院、横州市法院、防城港东兴市法院。
强化科技支撑作用。依托科技创新应用赋能审判工作现代化,完善“广西电子法院”、“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广西)”功能,建设远程提讯、互联网庭审、数字签名等智慧庭审系统,推进诉讼服务电子化、在线化和“一网通办”。全区法院网上立案269970件,网上开庭18046次,电子送达2653449次。推行全流程无纸化办案,加强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建设,助力审判工作提速增效。建设司法数据中台,推进数据共享“府院联动”,让社会治理有“数”有据。自治区高级法院智慧法院建设在全国排名前列。
五、以主题教育为动力,努力锻造过硬法院铁军
结合开展主题教育,抓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一体融合推进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确保队伍绝对忠诚、纯洁、可靠。
以主题教育为引领,建强政治素质。把握主题教育总要求,突出“学思想”促进“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开展全员政治轮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一体推进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和检视整改,聚焦案件长期未结、涉诉信访、执行难等突出问题,进行深入整改整治,把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发展的成效。开展基层党建“五基三化”提升年行动,深化“党旗引领·法耀八桂”党建品牌创建,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工作高质量发展优势。东兴市法院综合审判庭、那坡县法院平孟人民法庭获评“全国巾帼文明岗”。
强化能力建设,建强业务素质。以实战实用实效为导向,坚持分级集中培训、网络视频培训相结合,开展全覆盖轮训,打造学习型法院,举办线上线下培训班39期,参训人员19206人次,最高人民法院讲师团广西巡回授课培训干警12430人次。注重高层次审判专业人才培养,评选出第四届全区审判业务专家18人,与高校联合培养涉外、知识产权、环资审判等专业人才。推动理论研究与审判实践深度融合,33篇论文在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上获奖,柳州市柳南区法院获奖论文数排全国基层法院第一。举办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同堂培训,有202人次参训,促进统一执法司法理念。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将全区法院员额法官比例从37.5%提高到38.5%,遴选员额法官358名,向案件多的基层法院倾斜,缓解案多人少矛盾。
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建强职业道德素质。驰而不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自治区实施办法,倡导“马上办、抓落实”雷厉风行作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进清廉法院机关建设,持续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全区法院69人因利用审判执行权违纪违法被查处,其中10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推动全员绩效考核,把评案与考人贯通起来,避免干好干差一个样,让优秀者有动力、落后者有压力。
各位代表,我们坚持把自觉接受监督作为适应群众新期待、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的重要保障。依法接受人大监督。系统梳理代表在审议报告、视察座谈时提出的意见建议,印发全区法院,转化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务实举措。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视察工作、出席会议、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39412人次。办理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9件。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办理政协委员提案6件,主动走访政协委员,通报法院工作情况,与各民主党派广西区委、自治区工商联召开座谈会,面对面听取意见建议。依法接受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监督。自觉接受监察机关对法院工作人员进行监督,促进公正廉洁司法。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依法审结刑事、行政、民事抗诉案件330件,认真办理检察建议,常态化落实与自治区检察院工作协商机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自治区高级法院聘任第三届特约监督员50名,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坚持庭审直播、裁判文书上网,召开新闻发布会41场次,通过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76537条,公开工作情况。
各位代表,我们深切体会到,法院工作取得新成效、新进展,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掌舵领航,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成绩的取得,是自治区党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区法院干警顽强拼搏的结果,同时离不开监察、检察、公安等部门的配合与制约,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表示诚挚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我们清醒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审判权力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健全,审判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有的案件审判质效不高;法院队伍素质与新时代要求有差距,少数干警违纪违法时有发生,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必须持久发力;审判工作面临更多挑战,司法水平和舆情应对能力亟待提高;案件总量仍在上升,一些法院人案矛盾依然突出,诉源治理工作有待做深做实。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努力加以解决。
2024年工作安排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我们将在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工作部署和本次大会决议,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能动司法理念,扭住“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认真落实“讲政治、顾大局,促公正、提效率,重自律、强队伍”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以能动司法维护社会稳定、优化法治环境,在推动边疆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上,展现司法更大担当作为。
(一)着力加强政治建设。坚持“政治与法治相融”,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落实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更加坚定自觉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通过履行司法职责,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二)着力做实为大局服务。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这个大局,紧扣全面推进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的决策部署,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以高质量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助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广西、法治广西,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依法惩处危害国家安全、涉黑涉恶、暴力恐怖、制毒贩毒、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犯罪,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环境。依法惩治腐败犯罪,助力坚决打赢反腐败攻坚战持久战。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涉外法治建设,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支持我区加快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更加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服务法治政府建设。
(三)着力践行为人民司法。依法公正高效办好每一起案件,做实顺民意的“实事”,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用好法律和司法政策,加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做深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治本工作,切实解决弱势群体、困难群众所急所盼。深入推进“有信必复”,做实信访源头治理,推动涉诉信访问题实质性化解。强化执源治理,加大执行力度,坚持善意文明执行,朝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不断迈进。
(四)着力提升办案质效。持续推进审判理念和审判管理现代化,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完善审判权力制约监督机制,落实落细院庭长“阅核制”,更好发挥审判委员会总结审判规律、统一裁判尺度作用,提升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持续深化司法公开,加大裁判文书上网力度,以公开促公正。针对85%以上案件在基层的状态,坚持大抓基层鲜明导向,扎实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不断夯实审判工作发展根基。
(五)着力建强法院铁军。按照“五个过硬”要求,坚持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持续加强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干警,筑牢政治忠诚思想根基。持续强化教育培训和实战训练,全面提升业务素质能力。持续落实严管厚爱,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扎实开展纪律教育,深入推进清廉机关建设,持之以恒以严的基调正风肃纪,坚决严惩司法腐败。
各位代表,奋进新征程,全区法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解放思想、创新求变,向海图强、开放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24-02-06 22: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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