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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作者:admin|分类:未命名|标签:讲话稿范文 领导讲话稿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2022年1月18日在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武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报告已书面印发,这里作简要报告。

2021年工作回顾

2021年是建党一百周年,也是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一年来,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认真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以及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在新起点上迈出新步伐。

一年来,我们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全省检察机关办理各类案件199805件,同比上升14.7%。服务保障十大新兴产业发展、惩防虚假诉讼、涉案企业合规等28项工作得到最高检和省委充分肯定,18个案例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

一、自觉能动司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时刻紧绷政治安全这根弦,严厉惩治颠覆国家政权、邪教、间谍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涉恶犯罪773人,向四大行业领域制发检察建议162件。保持对杀人、抢劫、危害公共安全等严重暴力犯罪的高压态势,批捕2466人,起诉3479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安庆“6·5”案件,依法从快从严追诉持刀行凶暴力犯罪。

积极保障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三地一区”。制定实施服务保障十大新兴产业发展的10条意见。组建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446人,同比上升4.9%。制定《服务保障中国(安徽)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实施意见》,依法打击逃汇骗汇、扰乱投资秩序、侵害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等犯罪。开展“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家园”强化年、打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犯罪等专项监督,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776人,提起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464件。

跟进服务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深化跨区域司法协作,制定《沪苏浙皖检察机关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2021年行动方案》“安徽版”,开展互动交流、司法协作等活动150余场次。与沪苏浙检察机关就反走私、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社区矫正等工作签订协作意见,统一司法标准。

倾心尽力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及时出台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10大举措,健全民营企业家直接约见检察长等5项特色制度,启动服务民企五大专项行动。部署开展涉民企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和涉企案件集中攻坚行动,清理“挂案”420件,依法监督撤案155件。坚持双向保护,依法起诉侵害民企权益犯罪473人,对涉民企案件依法不批捕396人、不起诉790人。探索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督促涉案企业做出承诺、积极整改。

主动促进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服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997人,起诉洗钱犯罪47人,成功办理全国首批“自洗钱”案件。构建“一体化”纠纷化解机制,促进检察和解654件;支持起诉案件1594件,同比上升18.5%。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最高检“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要求,群众信访均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99.3%,同比上升9个百分点。

二、坚持人民检察为人民,助力加快幸福安徽建设

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起诉涉疫类犯罪101人。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依法起诉生产销售“毒禽肉”“假药”等犯罪323人,提起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238件,向违法行为人主张惩罚性赔偿金达1.2亿元。督促有关部门排查1100多个小区,排除1.6万个安全隐患点。针对高空抛物、“飞线充电”、加油站扫码支付等安全隐患,向有关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737份,督促排除隐患1568处。

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突出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701人。会同公安机关开展“断卡”行动,起诉电信网络犯罪6715人、同比上升34.8%;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3243人、同比上升8.5倍。开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集中宣传月活动,在大中专院校全覆盖开展电话卡、银行卡等“两卡”犯罪警示教育。

突出保护特殊群体权益。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139人,支持讨薪起诉1281件、同比上升28.9%。持之以恒抓好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起诉性侵、拐卖、虐待未成年人等犯罪2230人;对未成年人涉嫌犯罪的依法不批捕953人、不起诉722人,分别同比上升160%、44%。依法保护老年人、妇女等合法权益,起诉虐待、遗弃、家庭暴力等犯罪2630人。

三、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扎实开展降低诉前羁押率试点,依法不批捕10290人,不捕率同比提高6.5个百分点。深入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监督变更强制措施1914人,同比上升72.6%。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49610件65614人,会同省法院联合制定23种常见犯罪量刑规范实施细则,统一执法司法尺度,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上升至84.1%,采纳率达96.9%。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决定不起诉9144人,不诉率13.9%,同比增加2.4个百分点。

依法开展诉讼监督。做优刑事诉讼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694件、撤案1194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165件次,同比上升49.1%。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507件。开展违规违法“减假暂”顽瘴痼疾专项整治,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2335人。做精民事诉讼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1322件,法院采纳率同比上升20.5个百分点;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705件,同比上升2.3%。联合省法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制定防范惩治虚假诉讼工作指南,开展虚假诉讼深层次违法专项监督,监督审判机关纠正虚假诉讼953件,移送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线索45件52人。做实行政诉讼监督,通过督促纠正违法、推动和解、司法救助等举措有效化解争议,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强化行政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裁判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71件,位列全国第一。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制发检察建议164份。

加大公共利益保护力度。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441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4633件,分别同比上升4.5%、6.1%;提起公益诉讼808件,同比上升19.2%。紧盯“4+5”公益保护法定领域,组织开展保护长江“母亲河”、城乡“微环境”治理、红色资源保护等专项行动。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新领域,办理公共卫生、大数据安全、文化遗产保护等案件83件,同比上升88.6%。

积极依法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在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统一领导下,加强检察侦查工作,严惩涉及14个罪名的司法腐败行为,扎实开展“司法人员职务犯罪侦查百日攻坚”行动,直接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78人,同比上升90.2%。受理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641人,起诉508人。依法起诉陈鹏、许刚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

四、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提升队伍素质能力

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聚焦学史明理,用心用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实现省、市检察长进党校宣讲全覆盖。聚焦学史增信,扎实开展“四史”宣传教育,引导广大检察人员践行伟大建党精神。聚焦学史崇德,扎实开展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聚焦学史力行,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组织实施律师互联网阅卷、司法救助助推乡村振兴等15个为民办实事项目,律师互联网阅卷系统实现全覆盖;发放救助金2799万元,同比增长38%。

扎实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筑牢政治忠诚,全覆盖式开展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清除害群之马,开展司法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加大刑事错案司法责任追究力度,全年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83人。整治顽瘴痼疾,狠抓“三个规定”填报不实问题。强化建章立制,建立健全正风肃纪、执法司法制约监督等七个方面14项制度。弘扬英模精神,配合省委与最高检联合召开荣誉称号命名表彰大会,王敏同志被追授为“全国模范检察官”“安徽省优秀共产党员”、安徽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省检察院被评为“优秀”等次。

持续深化检察管理创新。严格执行“案-件比”质量评价标准,引导检察官在每一个刑事诉讼环节追求极致,减少了2.5万个不必要的办案环节。落实院领导带头办案、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28538件、同比上升2.4%,列席审判委员会776次。推进检察公开听证,对各类案件开展听证3592件次。

着力强化基层检察院建设。实施“1234铸魂强基”工程,配合地方党委选优配强领导班子成员120名,组织在职检察人员业务培训4739人次。持续开展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品牌、典型”双引领争创活动,涌现出20个经验典型和特色品牌。开展“我为基层解难题”专项行动,针对制约基层检察院发展难题,制定48项提升整改措施,帮助解决36个疑难复杂具体问题。

五、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规范行使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认真落实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全面梳理代表意见,逐项研究落实。省检察院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审议意见。精心办结并反馈人大代表建议50件,办理转交案件和事项47件。组织开展案件评查、庭审观摩等活动800余场次,配合省人大邀请160余名人大代表,对16个市的检察工作开展交叉视察。主动向省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等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办结并答复政协委员提案32件。

多方位接受履职监督制约。首次向省委书面报告年度法律监督工作。探索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协助省委政法委制定《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配合工作机制》。对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案件更换承办人严格审查。对法院作出无罪判决的案件逐案评查,严格问责,促进规范司法。积极配合驻院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能,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开展督促检查。

多角度接受社会监督。组织开展第二届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集中召开新闻发布会14场,举办检察开放日74次。持续深化检务公开,每季度通报办案情况。全省共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96552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9937条。检务公开透明度走在全国检察系统前列。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活动2872人次,监督办案2354件次。

2022年工作安排[GuestBuy]



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抓住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这条主线,认真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安徽、法治安徽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主动服务发展大局,助力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严惩各类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高压态势,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落实“双十”举措,推进“府检联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深化企业合规工作。深化长三角区域检察协作,增强检察工作融合度,凝聚构建长三角法治化营商环境合力。二是做实为民司法举措,持续增进人民群众福祉。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做好涉检信访化解工作。努力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严惩高空抛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厉打击涉农违法犯罪,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三是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切实担当检察职责使命。切实更新司法理念,拓宽法律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刚性,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大检察侦查工作力度,坚决清除司法腐败。促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融合发展、一体推进。强化基层基础建设,逐步升级智慧检务。四是坚持从严管党治检,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强化政治建设,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认真落实政法工作条例,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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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02月

2022-02-01 18:2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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