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湘利在中国共产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围绕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在中国共产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2年1月28日)
田湘利
我代表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二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总结2021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2年工作任务。
1月18日至20日,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对坚定不移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作出战略部署,为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行动指南;赵乐际同志代表十九届中央纪委常委会作工作报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对今年的工作任务作出了安排部署。今天上午,马兴瑞同志出席全会第一次大会并讲话,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我区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作出全面部署。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21年工作回顾
2021年是我们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一年来,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自治区党委正确领导下,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坚定稳妥,实事求是、守正创新,保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坚定,始终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方针方略,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反腐,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加强理论武装把牢政治方向。自治区纪委常委会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第一议题,围绕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开展学习研讨,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更好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使命。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举办专题培训班、党课报告会、宣讲报告会,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教育引导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自觉从党的百年奋斗历史中汲取智慧力量,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历史主动。召开地州市纪委书记座谈会、全区纪检监察工作推进会,推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部署的重点任务落实落地。
强化政治监督保障政令畅通。健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督查问责机制,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实施清单化监督,聚焦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安全稳定等重点任务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纠正贯彻落实不力问题。旗帜鲜明严肃党的政治纪律特别是反分裂斗争纪律,持续净化政治生态。
紧盯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依规依纪依法推进违建别墅问题调查整治工作,实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配合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建立重点案件挂牌督办、线索专班研判、审核把关等机制,精准运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政法干警944人,处理处分6159人,及时清除政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扎实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区、地、县三级同步开展涉粮问题专项整治和专项巡视巡察,实行分片包干督导和重点问题挂牌督办,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216件,处理133人,处分39人。
(二)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不断提升治理腐败效能
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坚持一手抓反分裂斗争、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28505件,其中,自治区纪委监委本级立案审查调查127件。在纪法震慑和政策感召下,全区有307人主动投案,1342人主动交代问题。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开展职务犯罪案件质量专项调研评查,对受处理处分干部进行跟踪回访教育。
深入推进标本兼治。坚持把“三不”一体推进方针方略贯通到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各方面,认真抓好任华、杨福林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以案促改,深入开展违规吃喝问题、营商环境、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等专项整治,持续抓好人防、林草、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系统以案促改。常态化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扎实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拍摄《政法系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国企反腐警示录》等教育片,分类分层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自治区党委管理干部家属接受警示教育13场次,以廉洁家风涵养清风正气。全方位讲好新疆全面从严治党故事,着力营造崇尚廉洁的良好氛围。
(三)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纠治“四风”顽疾
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精准施治贯彻落实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等问题。推动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选取基层减负监测点,制定具体监督措施,动态掌握、及时纠治加重基层负担问题。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214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330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48人。
坚决纠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严守重要节点,既紧盯收送礼品礼金、公车私用、乱发津贴补贴等“四风”老问题,又坚决纠治“一桌餐”“会所宴”“吃老板”以及私车公养、餐饮浪费等隐形变异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1083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14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15人。
健全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对纠“四风”树新风工作进行深入调研、系统分析,对巡视反馈“四风”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推动相关部门完善规范津贴补贴和福利发放、公务用车管理等制度机制,促进党员干部转变作风、履职担当。落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制度,全区通报曝光388批1481件。
(四)全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
扎实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把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作为监督重点,区分巩固提升县、示范引领县、加快发展县,实行“一县一清单”“一部门一清单”,扎实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督促“四个不摘”等政策执行到位。实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清零”行动,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扶贫及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637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653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87人。
着力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围绕教育医疗、食品安全、公共服务等领域18类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认真办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委请您来出题”活动转来的群众诉求,推动解决群众困难问题2269件。巩固深化惠农惠民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问题专项治理成果,认真开展供热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健全常态化开展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机制。指导基层建立办案协作区、“县统筹抓乡促村”工作机制,对重点村集体“三资”管理、基层“小微权力”运行开展提级监督、交叉监督。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464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58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91人。
(五)持续深化政治巡视巡察,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利剑和密切联系群众纽带作用
健全完善上下联动格局。坚决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突出政治巡视巡察,开展九届自治区党委第十二、第十三轮巡视,协助自治区党委制定《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实施意见》,召开全区巡视巡察工作会议,指导地州市、县市区开展党委书记担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试点工作,深化运用中央巡视工作指导督导成果,加强对地县党委巡察工作的指导,在31个自治区部门和单位稳妥推进巡察工作,实现一届党委任期内巡视巡察全覆盖。
有力有效推动巡视整改。加强对中央第六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反馈问题全部整改落实。制定自治区党委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意见、巡视整改工作成效评估办法,建立完善与审计、统计、财政、政法等单位协作机制,完善巡视反馈、移交等制度,督促九届自治区党委第一至第十轮被巡视党组织开展巡视整改自查,加强对自治区党委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处置情况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六)认真履行监督基本职责,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突出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协助自治区党委制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同级监督工作的意见》,出台《自治区各级纪委与下级党委班子成员集体谈话和纪委书记与下一级党委书记谈话办法》等,紧盯“关键少数”履职用权加强监督,丰富工作举措,创新方式方法,着力构建对“一把手”监督的常态化机制。
做实做细日常监督。规范谈话函询工作,探索对自治区党委管理干部开展面对面、一对一谈心谈话,灵活运用调研走访、专项检查、参加民主生活会等开展下沉监督,把监督融入日常、做在经常。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谈话函询26944件次,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1907份。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对新提任领导干部开展廉政谈话,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全区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280462人次,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协助自治区党委修订《自治区各级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加强监督指导和考核评价,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实事求是,精准把握政策策略,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接收信访举报55281件次,其中检举控告类13145件次。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86513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谈话函询、提醒批评56422人次、占65.2%,运用第二种形态给予轻处分、组织调整24037人次、占27.8%,运用第三种形态给予重处分、职务调整3447人次、占4%,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严重违纪违法、触犯刑律的2607人次、占3%,其中涉嫌职务犯罪、移送检察机关的355人,因其他犯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2252人。坚持权责统一、失责必问,精准规范实施问责,全区问责党组织24个、党员领导干部和监察对象275人;加大重大事故事件问责力度,对“4·10”煤矿透水事故涉及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了严肃问责。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客观公正为党员干部容错纠错、澄清正名。
(七)一体推进“三项改革”,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统筹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围绕强化政治监督、“三不”一体推进、深化作风建设、促进监督贯通融合等健全制度机制,指导基层推进改革创新,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严格执行《地方纪委监委向上级纪委监委报告线索管理立案审查调查处分处置工作指引(试行)》,对下级纪委监委、派驻机构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推动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制度化。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深化地方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座谈交流会精神,持续深化新疆大学、中泰(集团)公司派驻改革试点工作,完成自治区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编制和人员划转工作,完善促进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制度机制,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处置问题线索14019件,立案5394件,处分5638人。
扎实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建立“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协作机制,加大“双管”公职人员查处力度,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在决策部署、力量整合、措施使用、成果共享上更加协调高效。加强与审计、统计、政法等执法司法机关协作配合,出台《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与审计机关协作配合工作办法(试行)》等制度规定,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措施使用、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自治区监委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情况”为主题,首次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八)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锻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加强政治建设。坚持集体学习制度,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建立自治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地州市、机关各部门联系县市区纪检监察工作机制,加强领导指导。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把党建工作融入监督执纪执法全过程,推进机关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提升能力素质。圆满完成自治区各级纪委领导班子换届,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加强队伍建设。认真抓好《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等纪法规定学习宣传贯彻,扎实开展线上线下培训,突出抓好县市区纪委书记、乡镇(街道)纪委书记全员培训,新疆纪检监察学院举办各类培训班17期、培训7605人次,增强培训实效,注重成果运用。深入开展跟班培训、跟案锻炼、跟组巡视、跟组督导和结对帮带,让干部在执纪执法一线接受锻炼、历练成长。建成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并投入运用。
坚持严管厚爱。组织开展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典型评选、表彰、宣传活动,一批在疫情防控、脱贫攻坚、扫黑除恶斗争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受到党中央、自治区党委表彰。持续完善党建带群团机制,关心关爱干部,做实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组织特约监察员列席自治区纪委全会,参与信访接待、专项监督等工作。强化监督执纪执法全过程管理,坚决防治“灯下黑”,全区谈话函询纪检监察干部249人,采取组织措施427人,处分133人。
一年来,我们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贯通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忠诚履职、担当作为,在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些新的认识和体会。必须坚持“两个维护”职责使命,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维护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首先从政治上看,把政治监督贯穿于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必须坚持人民至上根本立场,紧紧扭住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放,把增进民生福祉与深化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有机结合起来,执纪执法为民,纠风治乱为民,让各族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必须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方针方略,聚焦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新疆工作总目标,一手抓反分裂斗争、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动办案、整改、治理和办案、监督、警示一体贯通,为新疆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提供坚强保障。必须坚持高质量发展主题主线,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不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积极推进理念创新、机制创新、工作创新、方法创新,着力破除制约影响高质量发展的障碍梗阻,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坚定有力、行稳致远。必须坚持打铁自身硬,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永葆忠诚干净担当政治本色。
一年来,在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共同努力下,新疆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的成效,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不断巩固发展,政治生态持续净化,党风政风向善向好。同时,要清醒认识到,新疆反分裂、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腐败和反腐败的较量还在激烈进行,高压之下仍有人不收敛不收手,腐败存量还未见底、增量仍在发生,一些重点领域、重要岗位特别是“一把手”腐败易发多发,贪腐行为更加隐蔽复杂,“四风”问题树倒根在、隐形变异,基层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禁而未绝,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还要清醒看到,全区纪检监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弱项。有的纪检监察机关推进政治监督不够有力,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不够有效,开展日常监督招数不多,派驻监督、基层监督仍是薄弱环节,各类监督贯通融合不够,“三不”一体推进协同性不强,贯通纪法、衔接司法不够紧密,运用“四种形态”不够精准;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观念、能力素质跟不上形势任务需要,责任担当、斗争精神不足,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意识不强,自我监督约束不严,等等。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一年,也是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的深化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十分重大。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紧贴民生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自觉把握和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永葆自我革命精神,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一手抓反分裂斗争、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努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努力营造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向全党发出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不懈奋斗的伟大号召,对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我们要认真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以迎接和贯彻党的二十大为主线,更好把握和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不断深化对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以伟大社会革命促进伟大自我革命的规律性认识,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坚持维护党的领导和党中央权威的初心不变、督促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使命不变、保证党的肌体健康的职责不变、促进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任务不变,永远地吹冲锋号,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作用,继续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场攻坚战、持久战,坚持不懈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在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的伟大征程中展现更大作为。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聚焦“两个维护”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
2022-04-03 08:5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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