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江河湖库生态保护绘就人水和谐斑斓画卷
强化江河湖库生态保护绘就人水和谐斑斓画卷
原创 魏邦记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推动重要江河湖库生态保护治理”,为做好江河湖库生态保护治理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江河湖库是水资源的重要载体,加强江河湖库生态保护治理,对于防洪、保障供水、维护生态安全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黑龙江省境内水系发达、江河湖库众多,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与此同时,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过境多、自产少;山丘区多、平原区少;欠发达地区多、发达地区少的“三多三少”特点,决定了做好江河湖库生态保护治理工作在推动全省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基础性、先导性、约束性作用。黑龙江省水利厅坚决扛牢治水兴水政治责任,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守护一江碧水、确保河湖安澜,为建设绿色龙江、幸福龙江提供坚实水安全保障。
树牢江河湖库生态保护治理新理念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江河湖库生态保护作出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重大部署,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丰富的思想内涵和深远的战略考量,为推动江河湖库生态保护治理提供了思想指引和行动指南。
坚持“和谐共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加强江河湖库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要有序实现河湖休养生息,让河流恢复生命、流域重现生机。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要统筹考虑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规律,明晰区域水资源平衡、水生态系统平衡、经济社会供需平衡之间的互馈机理与作用关系,解决好水的供给侧与需求侧不平衡、不适配问题。既要将水源区、储备区与需求端连通起来,保障水资源安全和供用水安全,又要将洪水蓄泄空间、防洪保护区、风险集散区贯通起来,使安全风险防控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还要将水源涵养空间、水源集散空间、生态敏感区与河湖绿色生态廊道有机融合起来,不断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突出“系统耦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林和草,这个生命共同体是人类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山水林田湖草沙是不可分割的生态系统,要把江河湖库生态保护治理放到生态系统大布局中考量,坚持系统观念,以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赢为目标,统筹土壤、大气、生物等生态环境要素,提升江河湖库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提高水资源集约节约安全利用水平,满足江河湖库生态用水需求和生态流量要求。以流域为单元,加强江河湖库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之间的协调联动,全面构建水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
秉持“生态绿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要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始终将生态优先作为前置条件和价值导向,将绿色发展作为实现路径和目标结果,推动水规划更加突出生态布局、水工程更加注重生态友好型建设。要坚持以保障河湖生态流量、维护河湖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生物多样性为前提,更加注重保护、传承、弘扬水文化。通过将生态治水的观念、理念、概念贯穿水利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全过程,努力实现水利的绿色现代化。
推进江河湖库生态保护治理新实践
近年来,黑龙江省水利厅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积极探索江河湖库生态保护治理有效路径,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推动龙江振兴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全面加强水资源管理。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打好深度节水控水攻坚战。2017年以来,全省累计有76个县(市、区)达到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标准,达标率60.3%,提前三年完成国家目标任务。建立水量调度和重点断面生态流量预警机制,提前完成省级水量分配和生态流量保障方案编制任务,水生态调度决策日趋优化。持续推进三江平原重点区域地下水管控,全省地下水平均水位呈明显回升态势,地下水用量从2017年的163亿立方米减少至2022年的111亿立方米,总计减少31.9%。
全域整治河湖生态环境。持续开展涉河湖违法问题专项整治,维护河湖健康生态。2018年以来,集中清理整治河湖“四乱”问题2.2万余个。2022年,开展妨碍行洪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出动5万余人次,投入资金1.26亿元,认定碍洪突出问题1172个。通过排查整治,清理岸线155公里、垃圾21万吨、违建18.6万平方米、围堤121公里、大棚75.6万平方米,整治河湖“四乱”问题91个,有力确保河湖通畅。通过持续整治,解决了一大批多年积累的“疑难杂症”,有效提高了河道行洪能力,为全省江河安全度汛提供了重要保障。
全力打造人民满意的幸福河湖。锚定建设“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幸福河湖目标,持续加强河湖生态治理修复,严格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实施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开展母亲河复苏行动,河湖长制工作连续四年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累计获得奖励资金9000万元。下一步,将着力打造水源涵养型、自然生态型、宜居城镇型、美丽乡村型等不同类型的龙江幸福河湖“百千河湖工程”,充分展现“春滋润、夏安澜、秋净美、冬冰雪”的北国江河湖库水生态良好风貌。
构建江河湖库生态保护治理新格局
立足新征程,黑龙江省水利厅坚持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生态文明建设,遵循自然、社会和经济规律,坚持问题导向,注重项目拉动,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持续构建江河湖库生态保护治理新格局。
加强顶层设计,建“水之网”。主动融入国家水网建设,以“两横四纵多枢”为骨干框架,加快构建龙江水网。在国家水网总体框架下,面向黑龙江省水利发展的现实需求和未来格局,遵循“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重大水利工程论证原则,以重大引调水工程和骨干输配水通道为纲,以区域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和供水渠道为目,以控制性调蓄工程为结,构建“系统完备、安全可靠,集约高效、绿色智能,循环通畅、调控有序”的龙江水网,努力解决黑龙江省水利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新老水问题。
优化工程布局,强“水之基”。紧紧围绕黑龙江省水利发展“三个定位”,即:把黑龙江省建成国家粮食安全水利保障先行区、国家水资源基地建设重点区以及重要生态屏障、水生态治理示范区,进一步优化水工程布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国土空间规划和“三区三线”划定工作要求,编制好《黑龙江省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将包括河流水域岸线空间、湖泊空间、行蓄洪空间、饮用水水源保护空间、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空间等一系列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成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同时,按照松花江流域防洪规划修编要求,复核江河设计洪水,复核防洪区划和防洪标准,优化洪水出路安排和防洪减灾体系布局,加强项目储备,筑牢水利永续发展基石。
完善体制机制,固“水之本”。加强江河湖库生态保护治理,制度建设是根本。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完善江河湖库生态系统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机制,加强动态管控,探索建立跨区域联防联控机制,为江河湖库生态保护治理提供更加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以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为抓手,建立完善松辽流域省级河湖长联席会议机制,健全联防联控、河湖长效保护、小微水体管护、“河湖长制+林长制+田长制”联动等机制,打造上下游联动、左右岸共治、跨区域联防、跨部门协同的河湖治理保护新局面。全面建立省、市、县三级行政区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指标体系,出台水资源最大刚性约束新举措,全力推动《黑龙江省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实施方案》落地,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龙江水土保持工作新格局。
(作者系黑龙江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
原载《奋斗》2023年第13期、奋斗理论圈
2023-07-12 23:4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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