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讲政治、抓党建、强业务融为一体 推动机关党建和司法审判工作深度融合发展
来源:《机关党建研究》2023年第8期
坚持讲政治、抓党建、强业务融为一体 推动机关党建和司法审判工作深度融合发展
原创 连丹波 机关党建研究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处理好党建和业务的关系,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使各项举措在部署上相互配合、在实施中相互促进。这为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最高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围绕抓实“公正与效率”,坚持讲政治、抓党建、强业务融为一体,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促进机关党建和司法审判工作同向同行、同频共振,切实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推动司法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着眼形成机关党建和司法审判工作融合发展自觉,在思维理念上推动深度融合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推动机关党建和司法审判工作深度融合,凝聚思想共识是前提。最高人民法院注重教育引导广大干警深刻认识深度融合的重要意义,立足人民司法事业全局,站在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高度,深刻把握机关党建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的职责定位,找准党建工作与司法审判工作、党建要求与党员干警需求、理论学习与审判执行工作的结合点,以党性自觉指导做好新时代司法审判工作,着力促进机关党建和司法审判工作一体推动、深度融合。注重强化广大干警深度融合理念和思维意识,不断提升干部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做深做实积极履职、能动司法,真正把党中央决策部署是否落实、审判职能作用是否发挥、党组织功能是否增强、党员干警素质是否提高、干事创业精气神是否提振、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机关党建成效的根本标准,进一步增强推动机关党建和司法审判工作深度融合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始终把讲政治贯穿于司法审判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在政治建设上推动深度融合
坚持司法审判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持续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干警深刻理解“人民法院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机关,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机关”,增强司法审判工作中的党性自觉,把党的绝对领导这一政治优势转化为司法能动履职优势、司法事业发展优势。坚持重大任务政治引领,教育干警在清理长期未结案件等攻坚行动中接受政治历练、党性锻炼。站稳司法审判工作人民立场。坚守司法为民初心,时刻牢记公平正义的感受主体是人民群众,讨论案件围绕人民性是否落实,审理案件树立“如我在诉”的共情意识,释法析理、回应诉求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提升司法为民本领,针对个别法官机械司法、就案办案问题,推进司法理念现代化,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落实落细,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破解群众司法难题,有力推进“有信必复”,做实诉源治理,规范执行行为,用心用情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实现司法审判“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依托党内组织生活提升政治能力,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时,结合办案情况、思想困惑、认识误区开展讨论,有效破解干警思想跟不上、理念不适应的问题,以能动履职体现政治担当,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
三、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促进新时代能动司法,在思想建设上推动深度融合
坚持在学用结合上下功夫。探索建立“政治教育课+业务交流课”融合开展模式,确定学习议题时突出问题导向,引导干警将疑难复杂案件处理融入学习内容,充分发挥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司法审判工作的指导作用。探索形成“分享—交流—点评”理论学习方式,将“听书记讲”与“听党员说”相结合,通过轮流分享、深度交流、共同点评,提炼学习成果并用以指导实践。探索开展“党建+业务”案例分享活动,重点分享如何利用理论学习成果破解业务难题,帮助找准司法审判工作与党和国家发展重大战略的契合点,把党建工作成果最终落到司法审判工作和法定职责履行上。坚持在创新载体上下功夫。丰富党建活动形式,将主题党日、基层联系点活动与外出办案、业务座谈、调查研究、对下指导等融为一体,开展联学联建活动注重结合本部门条线工作,深入一线了解专业法官会议和合议庭讨论中的常见问题,充分发挥党建活动对业务工作的引领推动作用。坚持在务求实效上下功夫。严格落实为基层减负要求,克服形式主义倾向,减少可有可无的台账、清单、简报,防止以会议落实会议、通知落实通知,代之以互动式、沉浸式、体验式学习培训以及主题党日等活动,实现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创新设计教育培训课程,邀请审判业务专家、优秀资深法官现场授课,组织学员针对典型案件进行讨论交流,同时围绕入党流程、有关党内会议组织召开等进行情景模拟、角色扮演,增强学习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有效补齐能力素质短板。
四、充分发挥党支部在司法审判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在组织建设上推动深度融合
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健全优化党组织设置,探索在符合条件的审判团队、合议庭设立党小组,努力把党组织全覆盖拓展到审判执行的基本单元。持续推进“四强”党支部建设,全面提升组织力,强化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支部、党小组在司法审判工作中的政治引领、督促落实、监督保障作用。规范加强党小组建设,一般由党员主审法官或所在处室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党小组组长,学习政治理论注重结合司法审判工作情况,切实做到一体融合、相互促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针对性实效性。严格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规范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自我检视剖析从政治站位、理论学习情况切入,以司法审判工作成效为落脚点,避免只谈学习、不谈工作,只谈思想、不谈业务。扎实开展党员承诺践诺活动,承诺内容立足审判执行工作实际,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防止浮于表面、不切实际,推动党员宗旨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开展“向身边先进典型学习”活动,由办案先进个人讲述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具体案件中的做法和体会,诠释新时代能动司法理念和实践路径。构建推动深度融合的党建载体,设立党员先锋岗、开展岗位建功活动,与落实“有信必复”、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清理长期未结案等工作有效结合,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落实落细思想动态分析机制。推动思想政治工作向审判执行工作一线延伸,及时发现解决干警在执法办案中的现实思想问题,坚持“反映问题—解决方案—意见反馈—落实跟踪”闭环管理,建立干警思想动态定期分析机制,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积极开展个性化思想教育,重点加强对青年干警的思想引导。深入做好司法改革中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重大改革政策的解疑释惑、宣传解读,认真听取办案一线干警的意见建议,让一线声音参与党建活动和改革发展决策,进一步凝聚改革共识、增强改革动力。关心关爱干警提升队伍凝聚力。强化“严管本身就是厚爱、监督本身就是保护”的理念,从严管理所属干警,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通过严管做到不敢腐、做实不能腐、做深不想腐。建立为干警办实事制度机制,积极协调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政策,千方百计为干警排忧解难,真正做到思想上关心、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身心上关怀,努力营造凝心聚力、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五、建立完善机关党建和司法审判工作融合发展机制,在制度机制上推动深度融合
严格落实党建责任制。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本部门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基层党组织书记责任清单,亲自领导、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坚持将党建工作和审判执行、综合行政工作同谋划同部署;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抓业务工作又抓分管范围内的党建工作,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各党组织深度融合开展情况要纳入年底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坚持联动式考核评价。坚持机关党建和司法审判工作一体考核评价,把党建工作纳入单位绩效管理,纳入干警个人考核方案,细化指标、充实内容、完善标准。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在年度考核、任期考核和相关考核中,对机关党建和司法审判工作同总结、同述职、同考核、同评价,特别是把机关党建推动本部门中心工作、促进各项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评优评先、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树立起党建成效与司法审判实效综合评价、融合考察的鲜明导向。加强督促指导交流。开展基层党建品牌创建活动,总结推广深度融合的经验做法,梳理形成先进支部工作法、党小组工作法,定期举办党建与业务融合交流会,组织深度融合示范课、公开课,邀请各基层党组织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观摩学习、推广经验、形成示范。建强党务干部队伍。建立党务廉政专员选拔任用机制,注重选拔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特别是愿做、会做、善做的干部从事机关党建工作,配齐配强党务干部队伍。建立党务廉政专员经验交流机制,定期召开党务廉政专员交流座谈会,聚焦重难点问题,交流经验做法,促进共同提高。建立党务廉政专员队伍建设分析机制,适时召开专题分析联席会议,研究讨论队伍建设重大事项,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加大党务干部同行政、审判业务干部交流任职力度,落实专兼职党务工作经历纳入干部履历制度规定。建立专兼职党务干部任职培训制度,实现党务和业务能力双提升,促进机关党建和司法审判工作深度融合,推动新时代新征程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司法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作者系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
2023-08-15 23:2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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