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纪是担当的底气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守纪是担当的底气
发布时间:2024-07-19 作者:戚小强
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对于党员干部而言,守纪是本分,违纪是禁区。党的纪律不仅明确了什么不能做,更明确了什么应该做。严格遵规守纪,党的纪律就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护身符”“通行证”。党员干部不仅要习惯守纪,更要善于在受约束的情况下更好地干事创业。
思想引领行动,态度决定一切。如何看待“纪律”决定守纪的成色、担当的成效。是“被迫”遵守,还是由衷认同,效果大不一样。正如红绿灯可以让车辆更好地通行,护河堤可以让河水顺利奔流入海,党的纪律也对党员干部干事具有保障和促进作用。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守纪保障担当、担当赢得尊敬”的信念,打心底里敬畏党的纪律,认同党的纪律,认真学习党的纪律特别是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党的纪律心中有数、落实有招、践行有效,自觉在党的纪律划定的范围内,以党认可的方式做党要求的事情,真正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党的纪律明确了违纪与否的界限,党员干部学习党的纪律就是要掌握这些界限,减少视野盲区、认识误区,防止少知而迷、不知而盲、无知而乱。党员干部没有生活在真空里,面临的工作环境、生活环境复杂多变,除了传统的送钱送物送卡,各种各样的新型“围猎”手段层出不穷、“糖衣炮弹”花样翻新,有的时候仅凭直觉,党员干部不一定能够马上判断出违纪与否的界限和程度,必须借助党规党纪条文的严谨表述。新修订的《条例》与时俱进地为党员干部画出行为红线,只要党员干部深学一层、严守三分,及时准确掌握最新要求,就有了对抗风险、抵御诱惑、正心明道的“金钟罩”“铁布衫”“杀菌灯”,就大大增强了拒腐防变能力,不断消除“到底是否违纪”的精神内耗、“大概没有违纪”的侥幸心理,从而轻装上阵干事创业,做到“乱云飞渡仍从容”“从心所欲不逾矩”,获得真正的自由。
担当是干部的天职,守纪是担当的底气。不守纪如何谈担当,要担当就要守纪,守纪是为了更好地担当。当前,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各种“黑天鹅”、“灰犀牛”事件可能发生,工作环境越来越复杂、压力越来越大,对党员干部的能力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党员干部既要有开拓精神,善于打开工作局面,又不能肆意妄为,逾越法纪红线。千难万难,唯有担当;百计千方,还是担当。担当才能蹚出一条路。然而担当不是喊喊就作数的口号,担当就要负责,担当就要创新,担当就意味着需要冒风险。但只要让担当与守纪“双向奔赴”,守正与创新融合聚变,就问心无愧,就不怕别人议论甚至泼脏水,就可以在纪律允许的范围内,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大展拳脚穷尽各种手段去解决问题。
为担当者担当,担当者就会更多;为守纪者守护,守纪者就会源源不断。事实上,党的纪律不仅包含了对违纪者的惩戒,也包含了对守纪者的保护。《条例》指出,党员行为虽然造成损失或者后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所引起的,不追究党纪责任。这一规定就将党员干部基于不可抗力、不能预见、紧急避险等原因而实施的行为,同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实施的过错行为区别开来,是对担当者的保护、是对创新者的爱护。只要是为了党和人民的事业,只要出于公心,党员干部就能得到党组织的力挺、老百姓的叫好,就能得到公正评价。身正不怕影子歪。党员干部要放下思想包袱,不为消极“避责”、瞻前顾后、畏首畏尾找借口,既干事又干净,既冲锋又清醒,在干事担当中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贡献力量。
(作者单位:江苏省昆山市委宣传部)
2024-07-19 12:5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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