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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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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海日报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1月20日在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查庆九

6版:要闻2025年02月11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省政协委员和同志们提出意见。

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习近平总书记第三次亲临青海考察,对现代化新青海建设提出新的重大要求。一年来,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最高检工作要求和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为检察铸魂,持续加强政治建设

我们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把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统一贯穿检察履职全过程,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制定《省检察院党组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办法》,举行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举办专题培训班、政治轮训班,制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四届六次、七次全会部署两个实施意见,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重大要求细化落实措施,以忠诚履职的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省检察院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举办全警参加的专题读书班,开展4次专题研讨,讲授廉政专题党课18堂,召开警示教育大会3次,3批次通报17人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政治纪律表态和谈心谈话实现全警覆盖,引导检察干警切实做到以学纪知纪明纪促进遵纪守纪执纪。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请示报告制度,省检察院党组坚持每半年听取涉检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全年向省委、最高检和省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要工作、重点案件、重大事项112件次。认真抓好最高检党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针对巡视反馈的16类44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53条,已全部完成整改,健全完善制度机制36项。

二、为大局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我们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全省大局中谋划推进,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助推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主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全省检察履职优先方向,制定为创建美丽中国先行区提供公益司法保护实施意见。成功举办首届全国检察机关服务国家公园建设研讨会,省委主要领导同志和最高检、国家林草局领导给予肯定。深化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全年开展巡回检察64次,发现案件线索130件,立案100件,央视《今日说法》栏目作报道。起诉污染环境、非法捕捞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62人,办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179件。开展“黄河保护(青海段)公益诉讼检察基层行”专项行动,发出检察建议77件,海东、黄南检察机关分别与甘肃检察机关建立黄河流域(甘青段)生态环保司法协作机制。

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66人、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34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0人。持续开展断卡、断流、拔钉行动,起诉666人。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起诉19人。与省金融委、省金融监管局会签意见,加强金融领域执法司法衔接协作。深化安全生产立案监督专项行动,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1件。海西、海南等地检察机关强化辖区地理标志产品司法保护,促进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

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提出对各类市场主体“无事不扰、有诉必应、公正办案、热情服务”工作要求,会同公安机关清理涉民企刑事“挂案”20件,办理涉企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2件、控告申诉案件18件。严惩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起诉职务侵占犯罪34人、挪用资金犯罪7人。开展“空壳公司”专项监督治理,排查出相关案件28件,冻结违法财产58.9万元。摸排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的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案件321件,为企业追回损失1554万元。

依法履行反腐败检察职责。加强与监委配合制约,对重大案件依法提前介入,起诉职务犯罪223人,其中厅局级13人,县处级19人。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起诉行贿犯罪78人。积极参与重点领域腐败问题治理,起诉粮食购销领域职务犯罪27人、医疗领域职务犯罪36人。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10人,起诉2人,实现8个市州立案破零。

三、为平安护航,助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青海

我们扛牢维护安全稳定政治责任,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平安青海建设“十个一”要求,全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省检察院党组每季度听取办理危害国家安全案件情况汇报,严厉打击民族分裂、宗教极端、暴力恐怖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组织开展涉藏地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3次。在省国家安全厅挂牌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提升办理危安类案件质量。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批捕2369人,起诉6978人。坚持“严”的一手不动摇,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坚持依法从重从严,起诉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八类严重暴力犯罪317人,省检察院挂牌督办重大犯罪案件23件;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制定涉黑恶案件办理工作规程,起诉涉黑恶犯罪33人。规范“宽”的一面不任性,不批捕55人,不起诉67人,有效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扎实推进“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排查化解各类风险隐患2328件。

积极推进社会治理。坚持标本兼治,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497件,5个市州、15个县区人大常委会出台支持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落实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促推15家养老机构运行规范安全。制定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实施方案,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三级院检察长接待来访群众888人次,主持公开听证618件,包案办理信访案件642件,群众信访7日回复率和3个月答复率连续3年保持两个100%。一申请人因棚户区改造拆迁与政府部门产生矛盾,提出行政赔偿监督申请,省检察院指导海东市互助县检察院成功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实质性化解,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四、为人民司法,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我们认真践行检察为民,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小案实事,以高质效办案助力增进民生福祉。

着力维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批捕侵害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合法权益犯罪103人,办理食药领域案件420件,支持无力起诉的特定群体提起民事诉讼518件。助力深入推进“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办理相关案件69件。与省总工会共建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联动机制,常态化开展支持农民工追回欠薪专项行动,帮助追回欠薪3940万元。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85件254人,发放救助金588.1万元,其中救助困难妇女、儿童127人,发放救助金286.6万元。强化涉军权益保护,办理军人权益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7件。携手省卫健委、省残联启动省120急救平台“一键呼救”“视频呼救”功能,让听障人士紧急呼救再无障碍。

依法办好涉民生案件。全力守护老百姓“钱袋子”,起诉电信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198人。侦检协同依法办理最高检交办我省的缅北电信诈骗系列案件,起诉85人,一审均判有罪。开展“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助力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专项活动,办理该领域公益诉讼案件81件,西宁市城中区检察院办理的督促保护宏觉寺行政公益诉讼案位列最高检“年度十大法律监督案例”榜首。西宁市检察院开展助力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专项行动,向3家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完成不动产登记58735户、收缴不动产出让金6900万元、退还契税款2309万元,帮助不动产领域精准有效“排雷”。

用心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落实省委对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要求,召开首次全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会议,制定加强未检工作“24条意见”,开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立案监督专项行动,发现线索28件,监督立案17件。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批捕355人、起诉432人;坚持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主观恶性较深的涉罪未成年人当诉即诉,起诉351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127人。发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深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未爱·守心”品牌创建,会同相关单位建立省级未成年人观护基地15个,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413场次,三级检察长带头宣讲校园法治课,受教育学生61万人次。

五、为法治担当,全力维护公平正义

我们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动完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新格局,以高质效办案促进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

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35349件。深化刑事检察。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11件、撤案259件,同比分别下降34.3%、上升28.2%;追加逮捕55人、追加起诉94人,同比分别下降1.8%、上升32.4%;提出刑事抗诉39件,让有罪者受惩、还无辜者清白。对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开展常态化巡回检察,推进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提出书面监督意见7人。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省检察院分设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实现职能优化。受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4344件,同比上升10.5%,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21件,对民事审判、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525件;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纠正“假官司”6件。受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201件,同比上升240%,提出检察建议138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3件。探索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办理案件1132件,督促行政机关对683名被不起诉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与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建立行政检察监督与道路交通安全行政执法衔接协作机制,与省强制隔离戒毒局协作实现强戒所检察监督全覆盖。规范公益诉讼检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005件,发出检察建议1870件,依法提起诉讼49件,以“诉”的确认推动治理、维护公益。果洛州检察机关办理的督促保护三江源国家公园核心区物种生境行政公益诉讼案等6件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一体抓实“三个管理”。认真落实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要求,制定一体抓实检察业务、案件、质量“三个管理”的实施意见,切实为基层减负松绑。全面推进“三个延伸”,对案件办理有无瑕疵延伸自省,对相关部门有无履职不当延伸监督,对案件相关困难当事人延伸服务,促进司法办案“三个效果”统一。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组织开展重点案件质量评查、执法司法专项检查,对五类办案质量重点问题坚持“五个不放过”,逐案剖析原因,研究改进措施,对存在追责事由的办案人员严肃问责,处分7件22人。

积极推进改革创新。制定贯彻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精神、更好服务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青海实践“23条意见”,落实进一步全面深化检察改革措施。积极探索与国家公园管理体制相适应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机制。在全国率先全面推开重大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和管理,案件化办理监督事项4354件,最高检领导同志批示肯定。大力推进数字检察战略,研发大数据法律监督办案模型70个,通过监督模型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1件、公益诉讼立案419件,助推挽回经济损失1200余万元。全省有14个模型被最高检数字平台上架推广,其中省检察院构建的“涉黑恶线索”类案监督模型,被最高检作为精品模型两次在全国推广并嵌入检察业务应用系统,“青海数检”品牌迈向全国。

六、为履职强基,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我们坚持政治引领,召开全省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一体抓实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建设、专业能力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持续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培训,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轮训班,切实筑牢政治忠诚。落实省委抓基层党建“六个一”要求,修订落实机关党建和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两个清单,制定“四强”党支部创建指引,召开省检察院机关党员代表大会、全省检察宣传文化工作会议,制定加强机关检察文化建设“18条意见”,举办第三届“我身边的好党员”事迹宣讲会,营造健康向上、担当作为的机关文化氛围。

加强业务素能建设。广泛开展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全年举办“青检讲堂”6讲,举办“实战+实务”培训23期2862人次。严格执行检察官权责清单、入额院领导办案正负面清单,完善检察官追责惩戒制度,促进放权和控权并重、权力和责任统一。开展第一批检察官逐级遴选,共遴选检察官20名。与北京大学法学院签订共建协议,推动司法实践与法学教育相融互促。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持续深化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对黄南和玉树两个州检察院分别开展政治督察及政治督察“回头看”,对4个基层院进行内部审计,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20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省委部署推进以案促改,制定严格执行违规吃喝禁令“十条措施”,认真开展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在全系统部署开展“马虎症、拖延症”专项整治,推动养成办案办事认真高效良好习惯,全年一审公诉案件平均办理时长同比缩短23.1天。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坚持各类资源向基层倾斜,深化落实上级院“蹲点+巡回”督促指导、带案带事带问题下沉调研等制度,为基层院争取落实专项资金1469.5万元,市州、县区检察院配备党组副书记23名,同比新增13名。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部署要求,省检察院不再对市州检察院进行目标责任制管理考核。深化对口援助工作,与支援地互派干部挂职锻炼72人,接受援助资金504万元。深化“一院一品”创建,果洛州达日县检察院“三江源·检察蓝”联动解纷工作法入选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建设特色品牌。

2024年以来,省委领导同志对检察工作作出批示46件次,最高检6名院领导先后来青调研指导工作。全系统荣获省部级以上表彰21个,其中,在去年全国检察系统受表彰的13个全国“三八”红旗集体个人中,青海检察系统占了2个。

各位代表,人民检察院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必然要求。一年来,我们不断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在阳光下履行职责、守护公正。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更加主动,认真对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审议、讨论报告以及视察座谈等提出的意见建议,逐项答复、认真整改落实,将代表委员“好声音”转化为履职“新效能”。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更加深入,三级院检察长集中走访代表委员,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参与检察活动1268人次。连续四年元旦刚过即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座谈会和新闻媒体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接受社会监督更加自觉,常态化举办检察开放日,定期向社会发布监督与办案数据,召开新闻发布会18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等9224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办案6541件次;认真听取并采纳律师意见建议,推进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接受履职制约监督更加规范,健全落实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协同机制。对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法院作出无罪判决的案件,逐案评查、认真审视。会同省高级法院出台常见罪名量刑指导意见,与省公安厅制定醉酒危险驾驶、非法占用农用地两个“办案指引”和轻伤害常见损伤证据收集审查要点,与省司法厅召开首次交流会商会,共护司法公正。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省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得益于省委和最高检有力领导,得益于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离不开省政府大力支持、省政协民主监督,离不开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离不开各级监委和政法机关的支持配合。在此,我代表省检察院和全省检察机关表示衷心感谢,致以崇高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有不少问题和短板。一是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检察实践还需进一步做实;二是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检察举措针对性和实效性还需进一步提升;三是“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还需进一步加强;四是队伍素能建设和全面从严治检还需进一步加力。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全省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最高检工作要求,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青海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以更高站位筑牢政治忠诚。坚持政治建设引领,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青海检察实践,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运用法治力量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

二是以更优履职服务中心大局。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深入推进“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助力实现平安青海建设“三年目标”。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积极参与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犯罪,深化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以最严密法治守护好“三江之源”。

三是以更实举措践行司法为民。坚持人民至上,着眼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突出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依法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特定群体合法权益,不断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依法妥善办理民生案件,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四是以更大力度强化法律监督。坚持扛牢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若干措施,深化“四大检察”依法履职、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落实深化检察改革措施,推进检察实践探索,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不断提高法律监督水平,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五是以更严要求锻造过硬队伍。坚持全面从严治检,深化党纪学习教育,一体加强政治思想、业务素能、纪律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锲而不舍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持之以恒深化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专项整治,毫不放松推进“马虎症、拖延症”专项治理,根治顽瘴痼疾,清除害群之马,纯洁检察队伍,守护司法公正。

各位代表!昆仑壮天地,大江流古今。新时代展现新气象、召唤新使命。全省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诚履职、奋发进取,不务虚功、实干争先,不断开创青海检察事业新局面,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青海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11 02月

2025-02-11 22: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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