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登)
来源:湖南日报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登)
——2025年1月16日在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叶晓颖
2024年主要工作
过去一年,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和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坚持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主线、以“四大专项行动”为牵引,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共办理各类案件19.4万件,48个案件入选全国典型案例,13项重点工作在全国性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一、坚持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为牵引,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湖南建设。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3万人、起诉6.5万人。依法惩治颠覆国家政权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邪教犯罪和意识形态领域犯罪。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1.07万人、涉众型经济犯罪1269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218人、危害安全生产犯罪144人。坚持惩防并举、宽严相济。依法严惩故意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起诉3058人,报请最高检核准追诉4件发案20年以上命案。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惩治报复社会的重大恶性犯罪。起诉毒品犯罪4992人。起诉涉黑涉恶犯罪610人。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司法制度,85.7%的犯罪嫌疑人在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一审服判率94.9%。推动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受理群众信访3.2万件,做实件件有回复。三级检察院领导包案办理疑难复杂信访案件1437件。引导刑事、民事和解1458件,化解行政争议338件,发放司法救助金2319万元。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受理监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1075人,已起诉885人。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起诉行贿犯罪131人。
二、坚持以“检察护企”暨“三高四新·法治护航”专项行动为牵引,促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回应企业司法诉求。组织召开137场座谈会,聚焦企业和企业家关注的问题部署开展5项专项监督。针对涉企案件久侦不结问题,会同侦查机关清结“挂案”791件;针对趋利性执法司法问题,监督纠正相关案件30件;针对不当羁押涉企人员问题,监督变更强制措施99人;针对涉企财产性判项执行难问题,监督执行14.5亿余元;针对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涉案企业财产问题,监督纠正111件。依法严惩侵害企业权益犯罪。起诉强迫交易、非法经营等犯罪1696人。协同惩治企业“内鬼”,起诉320人。起诉通过“网暴”敲诈勒索企业的犯罪65人。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出台服务保障长沙全球研发中心城市建设十条措施。起诉涉知识产权犯罪832人。开展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监督纠正相关案件188件。服务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办理涉外刑事案件1058件。协同海关等部门办理骗取出口退税等案件155件。
三、坚持以“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牵引,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着力守护群众“医食住行”。聚焦医保基金流失问题办理监督案件223件,督促追回损失3699万元。聚焦食品药品安全问题起诉328人,办理公益诉讼729件,索赔3215万元。聚焦住房问题办理公益诉讼54件。聚焦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办理监督案件182件。服务保障乡村全面振兴。针对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等问题,起诉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79人,办理公益诉讼202件,督促复垦农田2680亩、规范建设高标准农田2.5万亩。针对传统村落保护问题办理公益诉讼35件。依法保障特定群体权益。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23人,帮助讨薪7700余万元。起诉涉养老诈骗犯罪42人,追赃挽损5105万元。针对侵害妇女权益行为,办理监督案件238件。针对残障人士出行难问题,办理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114件。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权益。办理国防和军事领域公益诉讼134件。对遭受不法侵害的军人军属开展司法救助45件。
四、坚持以“利剑护蕾·雷霆行动”为牵引,着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坚决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起诉性侵未成年人犯罪2846人,法院判处十年以上刑罚405人。性侵未成年人新发案件同比下降62.8%。依法惩治、协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起诉涉罪未成年人2706人。送专门学校矫治124人。层报最高检核准追诉3件低龄暴力犯罪案件。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同比下降28.8%。协同推进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牵头落实强制报告、从业查询制度,对不履行报告义务的督促追责78人,对有前科劣迹的督促处理305人。协同妇联建立“督促监护+家庭指导”机制,制发“督促监护令”2215份。引入专业力量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观护帮教等491人次。选派423名检察官担任偏远学校、职业学校、发案学校法治副校长,细化履职任务12项。
五、坚持以长株潭生态绿心保护专项行动为牵引,协力守护三湘大地青山绿水、蓝天净土。加强长株潭生态绿心保护。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34人,办理公益诉讼93件,督促修复耕地林地1.2万亩、追偿生态修复费用2170万元。加强“一江一湖四水”生态保护。起诉污染环境、滥伐盗采等犯罪1451人,办理公益诉讼1901件。加强珠江流域环境保护。对珠江流域湖南段矿业、养殖污染等问题以事立案,指导4市11县办理公益诉讼49件。
六、坚持以全面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为牵引,切实维护司法公正、捍卫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923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1933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追捕456人,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审查起诉的追诉2395人。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5万件、审判活动违法607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10件,法院已改判、发回重审165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对“减假暂”不当情形监督纠正1510件、监督收监203人。监督纠正违禁品入监入所、违规出所就医、脱管漏管等监管执法问题1868个。加强民事诉讼监督。对民事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607件,法院已审结278件,改判、调解、发回重审、和解撤诉277件。对民事审判程序违法、民事执行活动违法分别提出检察建议2391件、3330件,法院已分别采纳2324件、3242件。监督纠正虚假诉讼460件。加强行政检察监督。对行政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22件,已采纳12件。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227件,已采纳1150件。对应受行政处罚的8357名被不起诉人提出检察意见,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共办理公益诉讼5516件,提起诉讼386件。办理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诉讼435件,督促收回国有财产权益价值2.7亿元。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96件。率先出台省级层面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转化案件311件。加强和规范检察侦查工作。依法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犯罪72人。省检察院依法对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肖新平、长沙市公安局原党委书记谢树林直接立案侦查。开展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看守所监管活动专项监督,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15人。
七、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牵引,不断提升检察队伍政治能力和履职能力。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向省委、省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大案件135件次。一体推进巡视巡察、法治督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省级层面建章立制23个。深化党纪学习教育。开展集中性党纪警示教育,梳理廉政风险点200个,制定防控措施510条。坚持“刀刃向内”,推动机关纪委与纪检监察贯通协调,查处全省违纪违法检察人员79人。持续夯实基层基础。全面落实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要求。编写教育培训教材,常态化组织业务竞赛。制定数字检察三年规划,研发法律监督模型55个。招录选调545人、遴选初任检察官178人充实到基层。
八、坚持以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为牵引,自觉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和决定,专题报告民事执行监督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抓好检察官履职评议结果运用。办理省人大代表书面建议20件、审议报告时提出的意见建议400余条。自觉接受民主监督。认真办理省政协委员提案18件、意见建议200余条。加强与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特约检察员的常态化联系,办理意见建议28条。邀请专家咨询委员提供咨询意见121件次。自觉接受履职制约。对提请复议复核的不捕不诉案件和宣告无罪的公诉案件逐案复查。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7717件次。组织对5877件案件开展检察听证。办理阻碍律师行使诉讼权利案件39件。
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全省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检察改革,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一是以更高站位铸牢政治忠诚。二是以更优履职服务发展大局。三是以更实举措增进民生福祉。四是以更高标准强化法律监督。五是以更严要求加强自身建设。
2025-02-15 10: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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