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来源:贵州日报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1月21日在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永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4年,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贵州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省委和最高检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坚持以“抓落实”为工作重心、“高质效”为工作主线、“强基层”为鲜明导向,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干字当头、奋发有为,检察工作现代化贵州实践迈出坚实步伐。
一、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检察工作方向由党指引、原则由党确定、决策由党统领,以实际行动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
持续强化创新理论武装。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制定21条措施深化拓展主题教育成果,通过开展全员政治轮训、全省检察长研讨班等多种形式,推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常态化长效化。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闭环管理机制,坚持“第一议题”抓学习、“第一遵循”抓贯彻、“第一政治要件”抓落实,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
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坚持重要案件、重大事项向省委和最高检请示报告。抓好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和省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协同地方党委政法委对黔东南州、黔南州检察院开展政治督察,检察机关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坚持以党纪强免疫,突出“五学联动”抓学习,举办读书班、报告会、专题党课等47场次,强化专题警示教育,抓实以案促改促治,推动全员受教育、全面受教育,让忠诚、干净、担当成为检察人员鲜明底色。
二、坚持以维护稳定为根本,全力护航平安贵州建设
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能,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65万人,提起公诉4.77万人,全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严惩犯罪维护大局稳定。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犯罪,以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工作为牵引,依法从重从严惩治故意杀人、强奸等八类严重暴力犯罪,起诉4779人,形成有力震慑。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坚持打早打小、打准打实,起诉涉黑恶犯罪527人。着力惩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盗抢骗”犯罪,起诉1.86万人,守护群众身边的安全。
宽严相济推动犯罪治理。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严不是法外加重、宽不是法外开恩。对严重犯罪坚持“严”的一手不动摇,逮捕率、起诉率同比上升8.4和6.8个百分点。对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犯罪依法当宽则宽,决定不批捕9302人、不起诉1.42万人;85.94%的犯罪嫌疑人在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一审服判率90.9%,有效减少社会对立。对未成年人犯罪宽容不纵容,对情节严重的起诉2035人,对三名13岁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报请最高检核准追诉。
强化协作凝聚惩治合力。持续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实质化运行,全省298名检察人员常驻设在公安机关的“侦协办”,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5562件、提出引导取证等意见2.45万条,监督更有力、配合更有效。健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会商研判机制,与公安、法院围绕扫黑除恶、反洗钱、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加强分析研判,不断规范司法办案。
综合施策防范化解风险。抓实“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对近三年申诉信访案件大排查大起底,防止“小风险”影响“大稳定”。推动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办理刑事、民事和解案件3860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620件、其中争议十年以上的26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体系,结合办案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706件,省检察院制发的规范执法检察建议获评全国二十佳,盘州、玉屏等10个检察院创建的工作法获评全省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
三、坚持以保障发展为要务,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助力实现贵州经济兴、百姓富、生态美的目标愿景。
主动融入全省重大战略。深化服务保障“四区一高地”建设,锚定“大抓产业、主攻工业”部署,开展服务保障“富矿精开”专项行动,办理涉矿案件952件,助力“富矿”优势转为“精开”效益。出台服务保障遵义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中国天眼”安全运行等意见,自觉为大局护航。部署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联合省公安厅对工程建设类案件进行评查,依法监督纠正、规范处置,以法治稳信心、护公平、促发展。省检察院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清镇、湄潭等检察院在政务服务中心、产业聚集区等设立工作室,健全“百园千企”服务企业发展机制,以法护企安商。
用心守护民生民利。认真落实省委“护苗行动”部署,以检察履职促进“六大保护”协同发力,严惩故意伤害、性侵、拐卖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办理校园食品安全、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等公益诉讼案件1005件,为未成年人撑起法治蓝天。检察长带头办理余华英拐卖儿童等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加大重拳惩治力度,以检察之力“守未黔行”。扎实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联合开展护航医疗保障基金、高铁无障碍环境建设等专项监督,协同建立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等民生保护机制82个,支持老人、妇女、农民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起民事诉讼4582件,向因案致贫致困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011万元,让司法有温度。册亨县检察院督促规范发放劳动者高温天气津贴,获评全国总工会、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的劳动法律监督十大典型案例。
护航美丽贵州建设。围绕建设和美乡村,联合开展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督,办理“遵义红”、修文猕猴桃、镇宁蜂糖李等一批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案,助力乡村振兴开新局。围绕文化遗产、旅游资源保护,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94件,打造“检映村超”等全国检察特色品牌,让文化遗产“传下去”、贵州旅游“火起来”。联合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起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1040人,探索“检察+碳汇”“公益诉讼+绿色金融”等生态修复模式,用严密法治守护青山常在、绿水长流。江口县检察院诉陈某平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中国法学会发布的“中国十大环境司法案例”。
四、坚持以法律监督为主业,厉行法治维护公平正义
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部署开展“案件质效提升攻坚年”行动,做实“三个善于”“三个不止于”,97件案件获评全国典型案例。
充分履行刑事检察监督职能。加强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832件、撤案2601件,纠正漏捕319人、漏诉882人。加大刑事审判监督力度,健全上下联动抗诉工作机制,依法提出抗诉145件。围绕刑法“第四十三条”适用,指导钟山区、镇远县检察院研发“拘役罪犯刑罚执行监督模型”并开展专项监督,依法保障拘役罪犯“回家权”,释放司法善意,促进罪犯教育改造。
持续加大民事检察监督力度。坚持权力监督与权利救济相结合,办理民事检察案件1.06万件。其中,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3380件,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308件,再审改变率95.79%,同比上升2.88个百分点;对不支持监督申请的案件加强释法说理,维护司法权威。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985件,依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对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831件,让胜诉者权益能兑现。深入推进虚假诉讼专项监督,监督纠正虚假诉讼案件253件。某地检察机关对一起伪造证据规避房屋买卖税费的虚假诉讼,监督纠正的同时将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让“假官司”付出“真代价”。
稳步提升行政检察监督质效。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促进司法公正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双重作用,办理行政检察案件1.52万件。其中,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539件,对行政审判、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681件,采纳率99.94%。积极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对履职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发出检察建议864件。加大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力度,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但有行政处罚必要的6377名被不起诉人,提出检察意见移送主管部门处理,昭示“不刑”不等于“不罚”。
推动公益诉讼检察精准规范。自觉扛起“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373件,提出检察建议2747件。坚持三级联动办理跨区域、影响大的公益损害案件,省检察院牵头办理光照湖、红水河生态环境保护和国防光缆被阻断等公益诉讼案,获省委省政府及最高检充分肯定。探索公益诉讼繁简分流试点,督促和协同行政机关将97.54%的公益损害问题解决在审前;针对整改期限届满后仍未解决的,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8件,以“诉”的确认维护公共利益。
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坚决贯彻中央及省委反腐败斗争决策部署,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监察法,强化监检衔接,受理各级监委移送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939人,已提起公诉837人,其中省管干部45人。与省纪委省监委等制定互涉案件调查侦查衔接工作办法、贪污贿赂案件反洗钱协作意见,反腐败合力不断增强。依法加强和规范检察侦查,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等相关职务犯罪60人;对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确需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经批准立案侦查11人。毕节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骗取征拆补贴案,会同相关部门以案促治,为国家挽损6.4亿元。
五、坚持以改革创新为牵引,更好激发高质效履职动能
着力在改革中推动问题解决、在解决问题中深化改革,持续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坚持“管案”与“管人”相结合,制定履职办案质效正负面清单,全覆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引导检察人员更加注重办案质效。认真贯彻《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完成检察官惩戒委员会换届和章程修订,对2019年以来的50件不合格案件启动司法责任追究,让司法责任制长出“牙齿”。
优化完善监督履职方式。制定检察监督案件和重大监督事项实质化办理工作办法,推动办理程序化、证据化、案卷化、责任化,做实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深化“四大检察”融合履职,完善发现线索工作指引,移送监督线索911件,成案率98.24%。强化外部衔接贯通,与省委依法治省办出台全国首个省级法治督察与法律监督衔接配合工作办法,协助各地党委依治办评查案件6681件,接收问题线索252件并以检察建议推动整改,在同向发力中促进依法行政。
持续深化数字检察赋能。坚持应用牵引、实战导向,自主研发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165个,发现线索3.09万条、成案6278件,其中26个在最高检平台上架推广、被全国1000余家检察院应用,推动法律监督“一键加速”。南明等5个检察院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模型应用五十佳”、紫云等3个检察院获评“模型推广五十佳”;指导贵阳检察机关研发的“案件质量评查系统”等9个模型在全省政法智能化大比武中获奖。加强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与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融合应用,94.6%的捕诉案件实现网上流转,科技加速转化为“生产力”。
六、坚持以监督制约为常态,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面提升检察履职水平。
自觉把接受监督做实。全省检察机关向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300余次,省检察院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生态环境检察工作。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会商出台暂行办法,推动人大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将代表“好声音”转化为履职“新动能”。对省人大常委会交办的14条建议、省政协转办的10件提案,以及两会期间代表委员审议讨论检察工作报告时提出的186条意见建议,逐件办理并回复。坚持“一对一”常态化联络,邀请代表委员深入毕节、黔西南视察,定期向省政协、各民主党派省委、工商联通报检察工作,主动把联络做在平时、融入日常。
依法把履职制约做优。认真审查公安机关提请的复议复核案件,改变原决定3件。对法院作出的4件无罪判决案件,开展逐案评查、反向审视。加强检律协作,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制定与律师互动交往正负面清单,杜绝影响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的不正当接触交往行为。
主动把阳光检务做好。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1.04万件次,开展检察听证7024件次。深化和规范检务公开,向社会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8万余件。举办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146场,省检察院融媒体中心获评全国检察新媒体工作室二十佳。
七、坚持以基层基础为支撑,持之以恒锻造检察铁军
大力弘扬“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精神,扎实推进“强双基”,引导检察人员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检察队伍呈现新面貌、新气象,208个集体、190名个人获全国全省表彰;在年度“一报告两评议”中,省检察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总体评价为“好”的比例首次达100%。
着力筑牢政治忠诚。持续推动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常态化举办“讲政治强业务铸忠诚”等案事例讲评活动900余场次,引导检察人员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做到观察分析形势把握政治因素、筹划推动工作落实政治要求、处理敏感案件防范政治风险。威宁县检察院“我为蚯蚓打官司”等4个案例在全省政法系统讲评活动中进入前十名,兴义市检察院助力保护“事实孤儿”案例讲述获评全国十佳检察办案故事。
着力深化人才强检。协助地方党委选优配强市县检察院领导班子,招录引进知识产权、金融等法律人才262人,组织岗位练兵、业务竞赛42次,队伍结构不断优化、素能不断提升。深化与省内外高校、省直有关单位协作,聘任53名行业部门专家为省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37名检察人员担任省直有关单位专家库专家,连续两年举办数字检察理论研讨,推动法学理论与检察实务互促互融。
着力强化从严治检。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永远在路上,落实“四责协同”机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纠治“四风”和司法不正之风,扎实开展违规吃喝、“八小时外”突出问题等专项整治,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检察人员公正司法意识更加牢固、履职办案更加规范。
着力为基层减负增效。认真贯彻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部署,印发高质效履职工作指引,制定为基层减负16条措施,严禁借调基层人员,让基层有更多精力履职办案。建立完善“一院一档”,针对性解决制约基层发展的问题短板306个,着力为基层增效。注重以品牌创建激发基层活力,毕节“乌蒙检察利剑”获评第四届全国检察机关优秀文化品牌,《石俊峰办案记》等多部微短剧在国家广电总局、最高检评选中获奖。
各位代表,全省检察工作的发展和进步,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领航掌舵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得益于省委和最高检的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也是监委和政法各部门配合制约、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省检察机关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人员办案理念、素质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新要求;服务中心大局的有效方法不够多,效果还有待提升;队伍教育管理监督还有薄弱环节,仍有25名检察人员违纪违法被立案查处;部分基层检察院抓落实的韧劲还需要进一步增强等。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25年全省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持续深入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
一是持续强化政治建设。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意见,善于运用政治视角、政治思维、政治效果审视检察工作,切实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二是持续强化大局意识。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助力更高水平的平安贵州、法治贵州建设。持续深化检察护企、检护民生、服务保障“富矿精开”等专项行动,依法维护经济秩序、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
三是持续强化法律监督。紧紧围绕“高质效”目标,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一体抓好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四是持续强化改革创新。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最高检改革意见,自觉服从服务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抓好涉检改革任务落实,促进法治领域改革任务落地。
五是持续强化队伍建设。更加注重结构优化和素能提升,建强领导班子,加强严格管理,夯实基层基础,为检察工作现代化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各位代表!岁序更替,华章新启。全省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和最高检坚强领导下,认真执行本次会议决议,忠诚履职、挺膺担当,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贵州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5-02-15 11:3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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